lapdswat wrote:您的觀念錯誤喔,互連不代表透過對方的路由出去,這一點要搞清楚。 真是丟臉,我沒有好好研究這些東西,就回應了一些錯誤的資訊我剛剛有查一下"交換中心",的確是跟我說的有點不一樣等我有了解一點在上來分享我所知道的好了
事實是....中華電信限縮台固頻寬,客戶權益不受影響針對報載「中華電對台灣大斷訊」事,該公司慎重澄清,絕無斷訊,僅是限縮部分頻寬,而且是在充分考量客戶權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執行。4月8日實施後在主管機關NCC行政指導下,密切觀察客戶訊務流量及客訴情形,均無異常現象。又這次限縮頻寬起因於台灣固網租用中華電信網際網路頻寬服務,自98年二月份起未依據租用合約給付費用,中華電信經多次請該公司繳納欠費卻未得到善意回應,依雙方簽訂之契約,中華電信得停止對台固提供服務,惟考慮台固客戶上網權益,僅採行限縮部分頻寬。中華電信說明,剛接獲台固來函稱未繳之費用,將按月開立支票交付公正第三人保管,中華電信已暫時恢復原使用頻寬,未來亦將繼續秉持最大誠意與業者協商,以健全台灣網際網路市場。
小笨賢2 wrote:工商時報 2009....中華電信行銷處長楊桂芳強調,5月底前協商出一個新價格...(恕刪) 依照第一類電信資費管理辦法,批發價格應由NCC每年檢討並公告。不知道CHT所謂的"協商",是指因此次事件,協商後給TFN(甚或NCIC)一些費用上的好處,還是能夠訂定出一個公平合理的費用機制,讓大大小小業者都能雨露均沾??同樣的問題也看NCC的態度,是只想解決少數業者間爭議,還是想依法規精神認真檢視CHT批發價格的市場合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