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even8 wrote:
上個星期問的結果是就算你付了違約金中止目前的合約
遠傳還是會把你的門號收回去
我個人覺得這方面應該不合理吧~!?
我只是要把"合約的期限限制"解除,並非要同時解除整個"使用合約"
(要解除使用也是接下來的事情啊),
我覺得這方面有待爭議耶,
前面也聽說有人付違約金把期限約解除,但是門號照樣使用,
過了幾天才跑去辦NP,這樣就OK通過NP了,
NP說明當中是寫:轉入方會去跟轉出方查詢是否有合約限制,能否轉出,
若有合約限制"轉出方"將無法給予辦理轉出,
若是我今天要以付違約金的方式連帶將合約限制解除,
並且辦理NP轉出,這樣不行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