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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許我們該聲援一下台灣大哥大 盼所有需要跟中華電信網際網路互連的業者加入談判

好奇的是 為何政府不強制規定
ISP需依用戶比率 來決定ISP應連往TWIX的頻寬?
skya0 wrote:
好奇的是 為何政府不...(恕刪)


就是沒有明文規定到這互連部分,所以才讓他們業者私底下喬,結果談不攏,就變成這樣囉!
工商時報 2009.04.10 
台灣大:被勒索 中華電:別炒作
林淑惠/台北報導

謝劍平表示,中華電信網路資產屬於所有股東,公司一直致力於應用這些資產為股東創造報酬率,而且,使用者付費是理所當然的事,特定財團若對中華電信擁有的豐沛網路資產有興趣,歡迎到市場購買我們的股票,最後一哩議題早在民營化時就討論過,不應該再繼續炒作。

 中華電信總經理張曉東強調,中華電信絕對沒有對台灣大採取斷訊,只是限縮台灣大2GB頻寬,且是在充分考量客戶權益不受影響的前提下執行,在昨日接獲台固將未繳費用、按月開立支票交付公正第三人保管後,中華電信已暫時恢復原使用頻寬。

 中華電及台灣大昨日強調,沒有發生斷訊、也沒有客戶申訴,上網速度也沒有因此變慢。張孝威昨日強調,緩繳網路互連信接費,是想凸顯最後一哩長久以來被中華電信獨霸的局面

 中華電昨日解除限縮頻寬後,張孝威認為,若NCC願意站出來仲裁,裁定合宜費率,台灣大就尊重NCC仲裁結果,而他認為合理的價格是1Mbps每月305元,相較目前須繳交給中華電信的1,500元至3,000元低很多。

 中華電信行銷處長楊桂芳強調,5月底前協商出一個新價格,若仍無法達成共識,將請NCC介入裁決,她表示,包括台灣大及遠傳等業者,1年繳付給中華電的網路互連費用才新台幣4億多元,根本不是業者宣稱單家就20多億元。

摘錄自RUN!PC 新聞

即時新聞 - 網路
台固斷訊事件,跟M台灣有關聯!?
【文/倪慈緯】2009/4/10 下午 02:41:19

台固斷訊事件,到底是誰為了商業利益綁架消費者呢?為什麼該解決的政府機關不趕快出面解決呢?NCC是最後該出來的仲裁單位嗎?要解決last mile(最後一哩)的M台灣計畫都結案了,為什麼最後一哩的問題還是停留在原地呢?
台固斷訊事件從前天開始,到昨天由中華電信、台灣大哥大、NCC與消基會都出來講這件事,媒體新聞上百篇,立場也從台固斷訊,到電路綁架事件,一直到現在的雙方都該打五十大板,不過,到底誰該打五十大板,也許其實不只電信業者該打五十大板。

台固斷訊事件,從1/9台固發函中華電信,98年度起網際網路互連費用未達成協議前,先暫緩繳款,到4/8中華電信開始限縮網路互連2GB頻寬,台固找遠傳協助,調度頻寬維持網路品質,最後在4/9各方召開記者會,闡述自身的立場,總之就是說,誰都沒有對不起消費者,只是在突顯問題,希望NCC前來仲裁。

這件事到今天,結果是台固達到目的,中華電信讓步了,恢復台固的限縮網路互連2GB頻寬,NCC出來仲裁,消基會出來講話,媒體也再次放大這件事,總之,就是藉由輿論讓台灣社會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這件事,最終希望達成要求,讓中華電信降低互連頻寬(IP Peering)費用。

這件事其實真的是吵很久了,從中華電信還在電信局管轄時代,鋪設網路,到公營轉民營,電信業開放,財團與大企業誰都不想再花錢投入網路建設,只想坐享其成,獲取營業利益,於是乎新聞稿就有以下這樣的寫法了,台灣固網罵中華電信HiNet在國內網路互連市占率高達75%以上,具有絕對優勢的主導地位,其他ISP業者皆無法承擔與Hinet斷線的後果,造成Hinet對於數據互連的價格有絕對的商業力量,並據此濫用其市場獨大地位,各ISP業者生路完全遭到扼殺。

而中華電信則是發表聲明,解釋限縮頻寬起因於台固租用中華電信網路頻寬服務,自98年2月份起未依據租用合約給付費用,中華電信經多次請該公司繳納欠費卻未得到善意回應,依雙方簽訂之契約,中華電信得停止對台固提供服務,惟考慮台固客戶上網權益,僅採行限縮部分頻寬,4/9剛接獲台固來函稱未繳之費用,將按月開立支票交付公正第三人保管,中華電信已暫時恢復原使用頻寬。

到底是誰為了商業利益綁架消費者呢?還是為什麼該解決的政府機關不趕快出面解決呢?NCC是最後該出來的仲裁單位嗎?

姑且不論電信局時代的過往,奇怪的是,M台灣計劃中,政府不是拿出370億來解決最後一哩的問題,M台灣計劃的網站上還寫著,本計畫目標為解決寬頻「last mile」(最後一哩)之問題,由政府投資興建管道,相關管線單位承租,以建構質優高速率之價廉寬頻網路環境。預計於五年內(九十三年度至九十七年度)佈建6000公里之管道,供業者鋪設寬頻纜線及加速光纖到府建設(FTTH),最終達成加速我國寬頻網路建設,打造全球第一雙網應用環境,帶動我國第三個兆元通訊產業發展。

我不禁要問,M台灣都結案了,為什麼到今天還有最後一哩的問題?

M台灣計劃的龐大預算中,中華電信、遠傳、大同等等電信業者與網路設備商都有拿到建設的經費,但是現在台固炒的不就是網路建設的問題嗎?看來出面回答問題民眾疑問的,不該只是NCC,其實跟網路建設相關的政府單位都該出面解決民眾的疑惑,總不能再讓這些大企業大財團挾消費者以令NCC,最後來達到自身的利益。

政府都已經從E台灣,喊到M台灣,甚至喊到U台灣與智慧台灣,電信國家型科技計劃也結案了,轉換成網路通訊國家型科技計劃,這麼多強調網路建設的口號與計畫都結案了,那實際的建設呢?怎麼問題還是解決不了呢?
現在網路民營業者一直在要求各家ISP業者互連要免費,那可能會出現一個問題
每一家民營業者自己都不用建設網路,只要互連網路連到中華電信(免費)
然後自己的所有用戶都透過這個互連網路上網,使用中華電信已建設好的網路
那真的是賺翻了,不用花錢建設,又有錢拿,用戶又可以用最低的網路費,使用最高速的網路
geminijoe wrote:
摘錄自RUN!PC ...(恕刪)


如果我了解的沒有錯,M台灣所謂政府投資興建管道,指的應該是推動共同管道的問題,而看一下相關法規就知道,建設共同管道主要為的是道路交通管理,也就是不讓各家業者為了鋪網路三天一小挖,五天一大挖,還要向一堆不同的中央、地方政府單位申請路權(申請了還不一定給建)。它所能解決的路權問題,應該是在還沒有進入私有建築的那一段。

M台灣裡要解決last mile,主要的策略還是在是發展WiMAX吧!但目前WiMAX,也不過就是在取得執照的各家業者還在準備商業運轉的初期,要真正替代中華電信的最後一哩網路,實在言之過早。

現階段能替代中華電信last mile的,恐怕只有在台灣擁有高度家戶普及率的Cable線路,但這又是另一個複雜的問題。


chouhoyi wrote:
現在網路民營業者一直...(恕刪)


事實上,一般的二類ISP(如sonet、seednet),真的是依法「不能」建設網路啊!能自建有線實體網路的,只有少數的一類固網業者,或是像兼營ISP的Cable業者那樣取得有線電視執照。


asukacc wrote:
有一件事大家還是要釐...(恕刪)


就是因為中華電信已經民營化,要收回國營才難。

從昨天的新聞看來,台哥大丟出的建議似乎就是如此,想從IP Peering的議題,拉到(偷渡?)將中華的關鍵設施網路收回國有經營上。

但收回國營,如果是要走公司自願分割或重大資產讓售的方式,都必須經過中華電信股東會決議,不是掌握董事會的政府說算就算。除非股東就是競爭業者,否則對一般股東來說,中華的錢賺得好好的,為什麼要同意分割或讓售來削弱中華原有的競爭優勢?

若是政府要從公開市場買回中華股票,等於為了用戶迴路問題,讓整個中華重回國營事業,那就更不可能!非但不合比例,從中炒股套利的投資人也絕對少不了,政府只能當冤大頭,收回國營的代價會比當初民營化所賺的還高。

今天中華電信的爭議,既然是從阻礙市場競爭引起的,解決問題的方式恐怕還是要從這個角度下手,這和中華是不是民營無關,也和用戶迴路是不是當初用納稅人的錢所建設的無關。美國的電信業向來是民營,但還是靠著反托拉斯法把AT&T強制分割。歐盟現在討論對電信獨占業者的關鍵接取網路進行拆解,也是以政府用盡其他手段,但市場依舊失靈為前提。從這個角度下手,中華電信如果最後會被拆解,那也是因為它自己濫用獨占力所致,不需要政府從國庫搬錢去解決問題。
如果有人知道當年台灣固網集資922億,資金都花在哪裡,應該不會有人幫台固講話吧!

畢竟有資金不建設,說不過去吧?
亮 wrote:
如果有人知道當年台灣...(恕刪)

跑去買自家的股票了!!
chouhoyi wrote:
現在網路民營業者一直...(恕刪)


您的觀念錯誤喔,互連不代表透過對方的路由出去,這一點要搞清楚。

要讓台灣網路有競爭力,請搜尋交換中心。

看看日本、香港等地的交換中心,人家的交換量是台灣TWIX的幾倍?
聽的懂人話的主管才是好主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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