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haking21 wrote:
試問一下
那些被詐騙集團欺騙的民眾
哪個不是自己心甘情願簽字蓋章
所以你們的意思是既然是自己蓋章同意
詐騙集團就一點錯都沒有!?
用點頭腦好嗎?...(恕刪)
反問一下,如果詐騙集團 "錯得如此明顯",法律所不允,那為何錢很難追回?
為何警方不斷告知,拼了命 "事前防範"?
因為 "詐騙" 就是遊走法律邊緣的一種手段,單就 "流程" 上是 "完全合法" 的~
不合法的地方只有:
歹徒宣稱ooxx <~~ 可是幾乎不可能錄音,所以舉證困難
歹徒持有xxoo證明 <~~ 偽造文書,但當場沒錄影證據就會被湮滅
所以說呢?
民眾就是要自己有認知,更何況合法的公司都是有明文規範的,和詐騙集團湮滅證據的方法不同。
我不喜歡這些企業 "經常不說明清楚",但也很討厭 "自己不做功課"。
用點頭腦好嗎? <~~說得好,給樓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