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8

和解了 幫低調

支持樓主提告,教訓一下那些以為躲在鍵盤後嘴砲沒事的人
坐等吃雞
登記一份謝謝
路跑一哥 wrote:
96年上易字第2631...(恕刪)

有些罪刑在社會的演變下,慢慢的擴大與縮小
通姦罪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很多國家慢慢走向除罪化
而人格權卻是愈來愈擴大,這也是好事,表示一個國家的文明在進步
但拿捏的不好就變成法匠的工具
卡位排隊等雞排

外縣登記+1
宅味十足 wrote:
有些罪刑在社會的演變下,慢慢的擴大與縮小
通姦罪就是一個很好的例子,很多國家慢慢走向除罪化
而人格權卻是愈來愈擴大,這也是好事,表示一個國家的文明在進步
但拿捏的不好就變成法匠的工具


我不覺得我是法匠 訴棍

我已經更改條件了,若有賠償 全數請吃雞排, 剩餘全數捐出
125475368 wrote:
我不覺得我是法匠 訴...(恕刪)
報案應該沒用吧!!
要找律師 直接遞狀 才有用吧~~
排隊領雞排
125475368 wrote:
我不覺得我是法匠 訴...(恕刪)


你這只是申張自己的權力而已,真正的訴棍比你還可怕
125475368 wrote:
125475368 2019-11-10 14:25 1樓
更新

我更改條件 實質拿到賠償4000以上就請50份雞排了,超過4000以上的錢會捐社福po收據
....................................................................................................................................................

報案提告~妨害名譽 公然侮辱

反正刑事會併民事 參考過往案例 求償5.5萬,若是提前和解 拿到和解金高於4000以上 就提供免費50份雞排


一碼歸一碼
我支持提告
這裡本來就是討論的論壇
而不是動不動就罵人的地方

至於道歉有沒有誠意.原不原諒
也是當事人才能說了算

法院大概怎麼判.很多人都解釋了
就不贅述
  • 38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38)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