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urodog wrote:
看看各大電信商的eps ,只能說ncc幫財團賺暴利囉
政府聯合電信商 製造超貴的電信使用費 還有人幫電信商說嘴
只能說台灣人 真是一堆x民
...(恕刪)
所以勒
難道你認為樓主的行為可取??
也就是你的觀念也是一樣認為"合約寫那麼多是可以當作不存在的"??
不知你的意思是哪一種呢??
"只能說台灣人 真是一堆x民"是指像樓主和你這種"合約簽名當個屁"的
還是像其他版友認為"合約簽名就該照合約走"??
X民 <== 這又是指什麼??怎不正名讓大家知道你的意思呢??怕被告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