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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辦亞太11方案,發票開立後,無通知即被退件

蝦米爸爸 wrote:
你就把你說的這些貼...(恕刪)


傻子 你兩邊被砲到說不出話

還敢露臉



沒有所有權的東西 也沒明文規定你能出借, 你就能腦補可以出借?


你還沒回答 我說的 租車 租房問題,你只是租方 你再私下出借 你認為合法 警察臨檢可不一定認為!
125475368 wrote:
沒有所有權的東西 也沒明文規定你能出借, 你就能腦補可以出借?

門號如果不屬於使用者的話,怎可以辦理"過戶"?
一個沒所有權的東西竟能"過戶"給他人?

你先解釋門號為什麼可以辦過戶
租來的汽車,可不能辦過戶啊


那棟在這,請不要迷路
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5645818
蝦米爸爸 wrote:
門號如果不屬於使用...(恕刪)



那是民間俗稱 過戶, 你去看合約書 可不是過戶

只是租用權的轉移



如果所有權是你的, 你就能自己過戶了 哪來用業者同意!? 哪還用去電信門市簽約移轉





原來業者租用給你 你就自己昇華成擁有所有權了, 難怪你合理化業者未賦予你的出借權........

那你"過戶" 你跟你兒子簽就好啦! 不用業者合約同意喔!!
125475368 wrote:
如果所有權是你的, 你就能自己過戶了 哪來用業者同意!? 哪還用去電信門市簽約移轉

我汽車過戶
還是要跑監理所辦理啊
就如門號過戶跑電信公司辦理

誰說沒有"所有權"的?
合法利益或權利也是可以有所有權的

https://wiki.mbalib.com/zh-tw/转让
轉讓概述
  轉讓就是把自己的東西合法利益權利讓給他人。
  轉讓是所有權的變更。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正因為有所有權
所以電信公司才會規範如要轉讓需經其同意

第二十二條則指出客戶可以自行管理門號(包括授權他人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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