蝦米爸爸 wrote:你就把你說的這些貼...(恕刪) 傻子 你兩邊被砲到說不出話還敢露臉沒有所有權的東西 也沒明文規定你能出借, 你就能腦補可以出借?你還沒回答 我說的 租車 租房問題,你只是租方 你再私下出借 你認為合法 警察臨檢可不一定認為!
125475368 wrote:沒有所有權的東西 也沒明文規定你能出借, 你就能腦補可以出借? 門號如果不屬於使用者的話,怎可以辦理"過戶"?一個沒所有權的東西竟能"過戶"給他人?你先解釋門號為什麼可以辦過戶租來的汽車,可不能辦過戶啊那棟在這,請不要迷路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5645818
蝦米爸爸 wrote:門號如果不屬於使用...(恕刪) 那是民間俗稱 過戶, 你去看合約書 可不是過戶只是租用權的轉移如果所有權是你的, 你就能自己過戶了 哪來用業者同意!? 哪還用去電信門市簽約移轉原來業者租用給你 你就自己昇華成擁有所有權了, 難怪你合理化業者未賦予你的出借權........那你"過戶" 你跟你兒子簽就好啦! 不用業者合約同意喔!!
125475368 wrote:如果所有權是你的, 你就能自己過戶了 哪來用業者同意!? 哪還用去電信門市簽約移轉 我汽車過戶還是要跑監理所辦理啊就如門號過戶跑電信公司辦理誰說沒有"所有權"的?合法利益或權利也是可以有所有權的https://wiki.mbalib.com/zh-tw/转让轉讓概述 轉讓就是把自己的東西或合法利益或權利讓給他人。 轉讓是所有權的變更。所有權是指所有人依法對自己的財產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處分的權利。 正因為有所有權所以電信公司才會規範如要轉讓需經其同意第二十二條則指出客戶可以自行管理門號(包括授權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