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d1234 wrote:正解
非收件人,還是不要去拆開信件
在外面寫上"無此人",投入郵筒,寄回即可
到郵局申請此人信件勿再寄到此地址就好了
ps 遠傳的討債信不用太理他,如果你可以搞到名下無財產的話,居住房屋非自己名下,法院也無法查封你的財產。等個二十年應該債務就消失了吧。現在沒有暴力討債了,免擔心。
◎幾天前有隻蛙呱呱呱(註:應是蛤蟆),吵,沒想到幾天後巷口有隻蛙乾,被車輾過死狀淒慘
◎處世格言:「人不要臉,連鬼都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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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d1234 wrote:正解
非收件人,還是不要去拆開信件
在外面寫上"無此人",投入郵筒,寄回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