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ndala666 wrote:
我只不過在那位99哥...(恕刪)
整篇文章有條有理、邏輯清晰給個讚,目前為止有看到要跟檢察官與監察院告發詐欺、
圖利,還有民間機構的團體訴訟與發動立委爭取權益等文章,也不知道是否真的有詢問過
身邊認識的司法朋友們的意見;這裡有沒本身就是司法從業人員可以提供些比較專業的
見解呢? 敝人也好奇這個事件裡詐欺、圖利等罪名是否成立,別老是讓欸哀來未審先判嘛
另針對斷網的問題,各種回覆讓敝人覺得有趣,不管遠傳用什麼理由於年底要全數關閉
亞太網路,你當然可以選擇不換卡,但遠傳已經提早3個月簡訊+書面通知原亞太用戶會
斷網,如果真的關網了,你確定你去噴遠傳站得住腳? 嘴遠傳的法源是什麼? 是否有法律
高手能告知一二
最後,如果遠傳真的在年底前才公佈既有的無約客戶(含到期不續約與不綁約但仍享有
原優惠內容) 可以原條件續約,但只讓你續約1次,或者更狠約期還只給你1年,這也算
公聽會承諾的範圍內,請問這些噴得很兇、堅持不綁約即終生享有的朋友們,你仍會
堅持轉出或退掉嗎?
敝人比較相信遠傳會藉由原約續約1年或2年之後,再洗成月租費較高的新約,藉此留下
貢獻度高的用戶,至少營收會提高,那些堅持$11、33要用到2033的用戶就謝謝再聯絡,
100萬個這些個用戶,要嘛備用機,要嘛卡片收在抽屜裡,1年難得拿出來用幾次,一年
營收只貢獻1億3千2百萬,用戶數掉那摸多面子掛不住,但是裡子也同樣重要呀,反正
也沒哪家吃得下(或願意吃)這批低貢獻度的用戶不是嗎,你續簽我2026年用戶數與營收
了不起打平,你轉出或銷號我用戶數掛不住但營收交代得過去呀,這種小場面股東會
被砲轟,噓噓東挺得住沒在怕的呀,對他來說雞肋食之無味棄之可惜不是嗎
以上內容各有看法各持己見,互相包容不喜勿噴,祝大家平安喜樂~
心安就有平安 wrote:
整篇文章有條有理、邏...(恕刪)
先聲名
小弟是原亞太用戶
2023年底遠傳和亞太合併
亞太電信正式離開了
遠傳承接亞太電信的舊約
也宣告2025年底,亞太電信的訊號即將消失
這兩年的時間就是"緩衝期"
看各位要轉成遠傳?或是跳別家?
但亞太已經消失
不可能再簽新合約了
亞太的那份舊合約
小弟我也都嘗試去問過別家
CP值屌打所有市場手機門號約,別家不可能有
所以小弟也持續使用到最近沒換約
雖然亞太收訊品質差了點
但這麼高CP值的合約找不到了阿

如今小弟也換了
簡單說就是簽"新的門號約"
以4G吃到飽來說,會多100元
雖然網內外、市話優惠還是會差了些
但亞太電信已經消失
再撐也沒幾個月了
可是生活還是要繼續前進阿......

備註:
不包含亞太合約專案代碼為Q1911用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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