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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訴信範本
主旨:行使《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 7日解除權 – 拒絕受理屬違法
收件人: 遠傳電信股份有限公司 客服部門
副本: NCC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地方政府消費者保護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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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容:
您好:
本人(手機門號:__________)於 [申辦日期:YYYY/MM/DD] 透過 [網路門市/電話客服] 辦理 [方案名稱],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之消費者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七日內,得解除契約,並無須負擔任何費用或理由。
本人於 [通知日期] 行使上述解除權時,貴司客服回覆以「亞太已倒閉,無法回到原方案」為由拒絕受理。此理由並無任何法律依據,且屬於非法限制消費者依《消保法》行使法定解除權。
說明如下:
1. 法律效力優先於商業條件
《消保法》第19條賦予消費者在7日內無條件解除契約之權利,並未以「能否回原方案」作為行使限制。
2. 企業合併不影響法定權益
貴司吸收亞太電信用戶後,依法應保障原用戶權益,若原方案確實停止,亦應提供同等或更有利之替代方案,而非剝奪解除新契約的權利。
3. 拒絕受理構成違法
貴司以內部商業理由拒絕行使猶豫期,可能違反《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36條及第51條,並涉及不當限制消費權益。
本人要求:
立即依《消保法》第19條辦理解除新契約。
回復至解除前狀態,並保障原方案或提供同等價值替代方案。
於收到本通知後 3日內 以書面回覆處理結果。
若逾期未妥善處理,本人將向 NCC 及消費者保護官正式提出申訴,並保留追訴權。
此致
敬禮
申訴人: __________
手機號碼: __________
日期: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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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使用方式建議
1. 把信內容複製到 Email 或 LINE 客服對話框發送,並附上你的證據截圖。
2. 同時把信寄給 NCC(可以線上申訴)與當地消保官,讓業者知道你已經同步通報主管機關。
3. 建議用掛號信再寄一次給遠傳客服部,留下收件存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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