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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念真不過如此.....

代言人使用其它產品都會被放大 , 不是常常發生某某明星代言百事可樂 , 結果私下喝可口可樂被狗仔照出來. 更何況這種在台面上代言 , 這從廣告的觀點看 . 同一個人幫二家同質性高廠商代言是怪怪的 .

話說回來 , 威寶也真是個寶 . 這麼多藝人 / 名星 , 非要找吳念真不可嗎 ?
說真的 這其實不須多做討論
人家也就是賺錢吧
同樣的
我也對部分電信業不滿意
但不管我怎麼杜蘭它
如果他要拿錢給我 幫它說好話
我也是1千萬個願意
各位大大 您說是嗎^^
照樓主的理論,舉凡換過工作、賣過同一產業不同的產品、幫同一產業但不同公司做過行銷、廣告等...,不管是個人或公司,都不怎麼樣了且無說服力。
或許是我比較好騙吧,但人家也就是為了賺錢,也沒逼我買,所以我個人覺得這篇牢騷文,可能是樓主想太多了。
這個標題下的很殺人
應該多少是跟現在的媒体學的吧...
http://www.flickr.com/photos/jengfang/
APOMATT wrote:
人家廣告PHS是說電...(恕刪)


小弟不材
我真的是為了這兩個理由分別辦了這兩家
應該不會被笑吧
kevinfiwinbt wrote:
難道你想看到吳念真在威寶廣告裡說: 威寶雖然好, 但是PHS更好嗎?...(恕刪)


喝了一口健酪,我差點噴出來.......。
看棒球比賽的樂趣之一,是你永遠不知道那一場比賽會是經典比賽,要是被你賭到一場好比賽,再困難的人生也覺得可以繼續活下去...

gootry wrote:


小弟不材
我真的...(恕刪)


很正常啊
就算沒有代言人,這兩個理由還是存在
吳念真只是幫忙把這兩個理由說出來而已
ya教授 wrote:
誰給錢就幫誰說話,記...(恕刪)


難道你真的相信 喝克林奶粉 真的能長得跟大樹一樣高嗎~?!
這兩個廣告 不衝突阿~~

一個是 費率問題(威寶)

一個是 低電磁波(phs)

完全不一樣~~~ 應該還好吧~ 沒有衝突的話 就不用跟錢過不去!
gootry wrote:
小弟不材我真的是為了...(恕刪)


不會呀.....
很實在.....
適合用最好.....

板大不要太認真啦.....
代言人不過是說出產品的優點.....
應該不需要三從四德.從一而終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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