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Google,我會直接斷開要求收費的電信服務,以後沒要求收費的電信公司就會客戶滿滿.舉例來講,今天台哥大跟遠傳要求Google付費,中華沒有要求Google付費,使用者發現, 我用中華可以連接Google,但是台哥大跟遠傳都連不上,以後就中華電信獨大囉..電信業者已經從消費者賺取費用,還要求資訊提供方付費,真敢要, 直接去當土匪搶錢吧.沒有這些資訊提供方,誰要用網路, 還要跟資訊方收費, 真是厲害.然後相同情境接著發展下去,台灣大跟遠傳發現客戶嚴重流失,跑去跟Google商量,Google要求台灣大跟遠傳付費,不然不提供任何資訊服務.Google因此開啟了新的獲利模式.
又是詐騙的說法,他們有付給網路商的線路錢,不然他們的伺服器如何連上網路,網路商的互連是要付費的,也就是說網路的線路是各個網路商的線路連在一起,他們在使用對方網路是都要付錢給對方,而現在任何人要使用網路,都要付錢給提供入口的的網路(所以他們的商品就是網路入口,大小(頻寬)就是價格),當然你不爽也可以都不要和別人連線,那看你如何賣網路,當然你也可以限制一些網路商的流量(頻寬),結果就會變成網路太慢人家就不願意買單
這不是在說謊就是在幻想,網路服務廠商怎麼可能沒付網路費。你架個網站試試看要不要付流量費用。Google、Youtube、Meta、Netflix、Apple、Amazon、LINE等大型數位平台,免費使用電信網路、頻寬賺大錢。哇靠~免費耶。還不快去開一間數位平台賺大錢。寬頻業者該做的就是向兩邊提供頻寬,讓消費者能爽爽使用服務,不然付網路費幹嘛。想施壓政府以法令多向業者抽水喔。要不要連PornHub 也算進去,人家流量也很高。
Internet 剛開始是以內容免費使用為出發點用戶只需要付電路費用就可以無限使用固網數據使用上問題並不大,不論內容為和,電信業者成本及營收差別都不大後來的行動網路出現,採用流量計費方式,營運成本差別不大,但流量多寡和盈收成正相關消費者串流用的越多,電信收入越多,免費提供串流內容提供者卻沒有收益所以「串流內容提供者可以向電信業者索取分潤」因為串流內容愈豐富、使用流量越大,電信收入越多,電信業者分潤給串流內容提供者合理反過來...「電信業者向串流內容提供者索取分潤」就不合理了一筆流量,一邊向消費者收錢、一邊向內容業者收錢,雙頭都賺,真好康?串流內容提供者會拒絕提供內容給電信業者,而因為沒有串流內容、使用流量變很少,電信收入降低多,兩個業者都沒又好處!電信業專注在自己本業電路就好,串流業者專注在內容提供就好雙方各取所需就可以了難道要回到傳統第四台經營邏輯嗎?第四台業者承作電路、內容批發提供,節目業者受制於第四台業者,只好降低品質(萬年電影、骨董片)或是插播廣告(付費頻道有廣告)第四台業者也在節目內插入廣告,最後變成消費者便最大冤大頭...付費看廣告如此導致有線電視訂閱下降,第四台業者營收因此降低,只好向節目業者砍價,節目業者被迫降價,只好用更爛的節目或影像品質(SD:320x240放到4K:3840 x 2160能看?)來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