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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揭曉:「台灣大哥星」預計繳回的是900MHz頻段

早期有五家業者 ,3大2小, 法規限定 單家頻寬不能超過 1/3.. 這樣限制還算合理,讓小公司有生存空間.

現在只剩 3大業者, 應該取消 1/3限制...因為 每家都 小於或等於 1/3的條件下,政府釋出的總頻寬就會發生閒置浪費.
adolphin

沒完成合併前還是五家啊 [XD]

2023-01-19 20:30
elaina_kuo

法規是死的啊 目前還是五家 繳回後 三家在重新用新的規則標頻譜啊

2023-01-20 11:08
本就應該是 先繳回 之後法令要修改再修
而不是要求 先修改法令

前面大家都是照著法令走 有超頻 主動繳回

憑什麼你一個台哥合併台星 就要破壞規則

再次強調 當時4G標頻段 是台哥自己不標
說目前頻譜夠用 不需要 不要在那邊跟別人吵支援900頻 手機很少問題

亞太當時也是台哥你棄人家不顧 到底在眼紅什麼的 真真正正看不懂耶

還有護航的那些說 繳回不公平的 要退費什麼的 那請問 國碁亞太合併時 超頻問題繳回的是不是也要退費 遠傳這次要繳回的 是不是也要退費

搞不懂這些人想法耶 以為是七天鑑賞期嗎
鳳凰寺 風

我知道很多人手上有台星門號,希望台台併能順利過關,這種等待焦慮的心情我懂。但不能因焦慮就開始罵NCC,批評中華電信,胡亂解釋法條,這在正常人眼裡就是帶風向。

2023-01-25 8:47
鳳凰寺 風

祝大家新年快樂,也祝台台合併順利,馬到成功。

2023-01-25 20:46
4002 wrote:
NCC附款通過合併業...(恕刪)

第一,要求「新台灣大」無償自主繳回重金標得之頻譜,卻對同樣在3GHz以下超頻之中華電信(2412),以及遠傳電信(4904)雖同意繳回部份後仍超標之頻譜准予保留,法源依據何在。
第二,若依主管機關要求繳回頻譜,則在巿場三大業者新競爭態勢下,又受限於1/3限制,頻譜亦將無法再釋出,無疑是國家珍稀頻譜的一大浪費,更遑論,處分中提及,若不自主無償繳回,明年6月30日前應改以交換或移轉方式處理超頻之10MHz,但頻譜交換與否,也需視競業之意願,因此限期改正能否如期完成,實不可控於台灣大。

第三,被迫繳回頻譜之「新台灣大」在缺少原台灣之星10MHz的頻譜後,再擠進台灣之星280萬用戶,亦將使得原台灣大700多萬用戶權益受到影響。

全體董事一致認為,頻譜附款有違行政程序法,此等影響股東及用戶權益之重大事宜,台灣大將於農曆年後召開正式董事會做出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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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潮洶湧,變數仍多喔
jingfu

獲利王就繼續演下去,亞太用戶這波是贏家。

2023-01-19 22:00
阿嘍嘍

台哥很愛演!觀眾都累了!您不累嗎

2023-01-20 3:09
這應該是影響用戶權益了
台台併歹戲拖棚,不用太過期待。
歡迎留言,只要不謾罵攻擊,留言一律五分奉上。
到底在玩什麼花招呀
優化台灣之星用戶的使用品質以降低900頻段縮頻的衝擊、且需置換大量僅支援900頻段之台灣之星用戶終端,這些工作非一年半載得以完成

似乎意思就是原台灣之星用戶未來一年半載訊號會變差?

其實若有意願,方法還是有
可以先讓原台星用戶以MVNO方式使用台哥大網路
之前亞太5G還沒完成MOCN的方式時
也是以MVNO方式先上路搶時效使用遠傳網路
johnlonlee

但請注意喔 當時的MVNO是只有新辦 跟攜碼 且申請書都是簽遠傳的喔

2023-01-20 2:46
美酒斗十千

新辦、攜碼..什麼的都只是"手段",並不是必然的限制...只有業者願不願意做的問題。MVNO就是讓其它業者(第二類電信)能快速使用本家基地台、核心網的方法,用在被合併業者過渡期,還省了談判拆帳。

2023-01-21 2:09
台星現在 我能想到的一條路
如果頂新願意繼續 只能變成二類電信業
也就是跟無框一樣 MVNO業者
走台哥4/5G網路而已

無法像亞太 用MOCN方式
因為MOCN還是要走台星自己的基站
繼續當188釘子戶
Tracy k

才不是釘子戶呢,是死忠的老客戶啦!![^++^]

2023-01-20 3:04
超討厭台哥大,不管它要併不併,手中也有中華,亞太
台星88/188繼續釘好釘滿,釘到換5G/6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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