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爾羅西 wrote:搞不好是亞太併遠傳當...(恕刪) 公司合併與合併後的公司名稱沒有必然關聯,台北富邦商業銀行,當年是由台北市銀行與富邦銀行合併,合併後台北市銀行為存續公司,富邦銀行為消滅公司,但台北市銀行更名為「台北富邦商業銀行」民國103年台灣之星入主威寶電信,合併後威寶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但合併完成後威寶電信變更公司名稱為「台灣之星」所以到底是誰併誰?要以合併後經濟部准的「股份有限公司變更登記表」所記載為準,不過以通常來說都是「大併小」或「體質健全合併經營欠佳者」
0999-999-999 wrote:民國103年台灣之星入主威寶電信,合併後威寶為存續公司,台灣之星為消滅公司,但合併完成後威寶電信變更公司名稱為「台灣之星」 這段蠻詭異的,既然已經被消滅了,還可以申請「復活」?為什麼不直接消滅威寶?(難道有什麼「節稅」秘方?)
阿湯哥 wrote:這段蠻詭異的,既然已...(恕刪) 其實並沒有任何詭異,公司消滅需要履行一定的法律程序,威寶經營多年與外界有著龐雜的法律與利益關係,以及名下持有許多資產,而且威寶還是公開發行公司,逐筆清理起來費時費力,反觀當時的台灣之星只有得標的頻譜,只要NCC同意消滅後頻譜歸存續公司即可。另外,公司只要不違反公司法第18條的規定,可以自由的變更公司名稱,例如台灣大哥大在87年之前原名太平洋電信,更早時是太平洋通用電信,名稱雖有更改但是法人人格與實體都是同一家公司,所以台灣之星消滅以後並沒有「復活」,只不過在她消滅的同一天,威寶電信向經濟部提出申請,將威寶電信改名為台灣之星而已
4002 wrote:這一段是有故事的,頂...(恕刪) 不是威寶先存續,而是始終存續一直到現在(例如現在台灣之星的公司統一編號與民國92年核發給威寶是一樣的),只不過在公司更名時遇到一些麻煩~黑心油事件,以至於當時的主管機關直接拖延了幾個月才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