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適時給一些方法去協助其他電信,讓其擁有具有對抗中華的機會
但台哥應付出比中華還多的成本去提升電信品質,所以台哥應該在幾年內將基地台數量建到超越中華
每年也要多繳一定金額
但若未來台哥獨大,將那些錢釋出,增加另外一家電信投資建設更多的基地台
多出的頻寬在次一年收回

這樣消費者不虧吧

johnlonlee wrote:
並且將台星用戶以MOCN方式導入胎哥核心網
(MOCN就是 亞太目前5G接入遠傳方式)
MOCN,Multi-Operator Core Network
多營運商核心網
MOCN就是基地台共用
但後面的核心網卻有多個不同營運商
以亞太為例
之前就是因為"沒併入遠傳"才採用MOCN
日後併入遠傳後,照理應該要改用遠傳的核心網
(是說實現真正完整的合併時)
不過這個論點
讓我看到了業者處理合併的可能選項:
台星的基地台全撤,但核心網不撤
以後台哥大的用戶分成:
正統台哥大用戶A
來自台星的用戶B
雖然就基地台層面,A和B是用相同的基地台
但後面的機房和連線Internet的頻寬
A和B卻是各自分開的(各自沿用以前的核心網)
也就是台哥大雖然承接了原台星用戶的契約
但也讓原台星用戶沿用原台星的核心網
原台星的核心網一直都有個問題
就是對外的Internet頻寬是五家業者中最弱的
也可以說在基地台收訊方面
台哥大用戶和台星用戶可能沒差別待遇
但後端的Internet連線
台星用戶(B)享用的是原台星的待遇
台哥大用戶(A)享用的是原台哥大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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