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a11zzxx wrote:
5G的資費真的是史上(恕刪)
過了一年單一用戶於110年1月之平均使用數據量飆漲10倍 , 請問有數據證明嗎?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統計,單一用戶於110年1月之平均使用數據量約為29GB,其他電信業者用戶於110年1月之平均使用數據量為12GB到28GB間,楊男申辦門號的網路傳輸量是一般用戶平均的60倍之多,有大量傳輸情事,使用網路頻寬已達不合常理使用程度,基於資源有限,為符合資源合理公平分配原則,並使每位申辦不限速門號專案之用戶均享有不限速之網路速率,因此須針對明顯不合常理使用網路之用戶調整網路使用之優先順序,包含調降用戶網路速率,避免大量占用網路頻寬,排擠其他用戶權益。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109年11月間向台灣之星申請2支4G上網吃到飽門號,月租費分別為388元、599元,不料110年2月楊男發現手機網速明顯下降,不到原速的10分之1,經查後係因網路下載量過大因此遭調速,楊男不滿業者廣告強調吃到飽不限速、不限流,因此提告求償4935元。台中地院法官審酌,發現楊男網路數據使用量為一般用戶的60倍之多,已達不合常理使用之程度,因此判決楊男敗訴,台灣之星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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