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很難告. 他們都有很高的話術.即使真告了, 他們可以說在那個時候沒聽到有什麼11方案呀, .....反正很多話他們都是可以推拖的, 更何況你也告不了什麼大的罪名.也沒把這些話寫在合約 (你要寫進去那也不可能, 會說是公司制式的,...)
台灣就沒有逞罰性條款阿,騙你頂多還你錢,還是上班處理,下班打卡回家,有事明天弄,不痛不癢的這在各行各業都可以看到,這種惡意滿滿的通通歸類為消費爭議讓你弄了老半天,頂多還你錢就沒事,其他你浪費的時間精力通通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