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新 wrote:
我太太是手機重度用者,最常用line ,FB. 當然一些業務往來也都依靠手機.
癌症末期住院,每天在病床上仍離不開手機.剛好電信合約快到期,遠X業者電話行銷打來.我太太也不知自己還剩多久.就問行銷員:如果簽合約後往生,要不要賠違約金.行銷員說:不用賠.
我太太往生後,因為還有些業務要接洽,兒子們也希望保留FB line內容作為紀念,所以要保留門號.
這時候才知道:一,乖乖照合約走繳錢到合約結束,二,門號繼承,而門號繼承就需先繳違約金才能繼承.
個人是建議你打去客服問清楚會比較好!
因為依照現行法規︰
1.不繼承門號(退租)
帶死亡証明書去直營門市辦理門號退租,可無條件解約。
2.繼承門號(過戶)
帶死亡証明書及繼承人雙証件,去直營門市辦理繼承門號(過戶),並非如你所說要先付解約金才能繼承。其繼承門號,依未到期之合約內容繼續履行,直到合約期滿!
3.繼承門號(調降資費)
一樣帶死亡証明書及繼承人雙証件,去直營門市辦理繼承門號(過戶)。由於是要調降資費,並不依照原先的合約走。所以要付違約金。如︰原先資費是1199,想繼承門號,並調降資費成488,那麼就要付1199合約未到期之違約金,然後重新簽訂488資費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