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ayama wrote:
光那個線路月租費..(恕刪)
其實就是老問題
民眾行動數據與固網都需要使用,但只要用了其中一邊另一邊就會閒置造成月租費重複支出.
那麼~行動數據可以帶回家裡用,但固網卻帶不出門,因此這樣的考量下固網被民眾捨棄全面改用行動數據取代也是必然結果.
所以電信業者想要解決行動數據利潤太低問題並不難
只要把上網視為一個整體服務,提供民眾一個上網方案是只收一個費用就同時擁有固網,熱點,行動數據.但同一時間只能用其中一種.
這樣一來既然又不多花錢,民眾回家自然就會換到高速的固網上使用,在外定點有高速熱點也會考慮使用,必要時才會依賴行動數據,如此就能大幅卸載行動數據基地台的壓力與營運成本.
別問我的名字,我只是個舊時代的幻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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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沒吃到飽光網路 台灣網路公司肯定計算到收比 包月貴..........別把這些網路電信公司當開慈善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