茶太 wrote:
我之再某獲利王電信也(恕刪)
真的談的很生氣的話 我會考慮一直投訴!
love10390 wrote:
仔細看文章OK?
我自己的門號是沒跟他拿好處 它們基地台拆掉 我收不到訊號 我要求解約還要跟我收3000違約金 你覺得合理?
消基會也講了我買的是服務他們沒提供那就該解約 也不能跟我收違約金 我沒欠業者。
我太太的門號 我文章也說了 業者手機要原價收回 假設這枝手機 我是花8000買的 業者官網定價是手機剛出的價錢11000 他要用11000收回 你覺得合理?
真的是搞不清楚狀況 甚麼叫不是為了我一個人設置? 我跟她購買服務 他沒辦法提供服務 那業者就要負責
今天要是他基地台好好的 我為何要去解約搞到自己這麼麻煩? 家裡沒網路 沒訊號 你只會講風涼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