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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網路品質的要求應與資費相當,否則有失公允..

小弟感觸很深,在台灣這裏有很多的東西是買高鐵票但是台鐵等級而且還是以前的普快車的速度

而且有時沒買可能會被有錢的店家看衰,大小眼

只站在自己的立場沒有站在顧客的立場



只是單純買物有所值的東西,不想當盤子就會被說不愛國,好像沒有人格尊嚴其實丟臉的是講這種話的人私底下的私生活未必真的是正派?

講難聽一點明眼人就知道,牽拖一些有的沒的是有目的
yuxian wrote:
我幫你修正內容一下。
是台北到高雄的高鐵預售票打三折,
實際搭車卻只用高鐵速度搭到桃園,
然後接下來都用區間車速度一路拖到高雄。
你覺得合理我也沒辦法。

高鐵預售票會打三折?這樣的情況應很難出現吧...
啞太小股東 wrote:
高鐵預售票會打三折?這樣的情況應很難出現吧...


同時間高鐵不是只有一家營運公司
而是有三家

公司A: 我辦不到
公司B: 我只能打8折

公司C: 我打3折

所以一堆人跑去搭公司C的車


這樣瞭解了嗎?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瘋子上網

俺在之前的文章裡就有提到,大家都是在搶便宜又大碗的,所以這個問題是無解了[sorry]

2021-08-30 11:45
yuxian wrote:
同時間高鐵不是只有一(恕刪)

依照消保法跟民法規定⋯

契約必須以信賴性原則為基礎,
完全不利部分契約基本上是無效。

以契約公平性而言,我認同當月過度超量用戶在「當月」被提醒並被做合理降速,但必須「通知」,並在隔月歸還。

但用戶依照契約每個月都繳了188後續卻完全只給1Mbps,
無論是消保法還是民法,契約是無效的,消費者可以無條件解約。

可是契約就是契約,
契約買賣時的價錢都是雙方談妥同意的。
你要給和牛用豬肉價,那也是當時講好的。

並沒有什麼給了豬肉價還想吃和牛這件事情,
如果給不出和牛,那麼當初就不該開豬肉價,
這會影響公平競爭。

那些好好做生意的和牛店的客群都被拉走了怎麼說呢?
google "標題 + yuxian" 或 "yuxian.yy" 有非常完整評測
杜小毛

你一年就把我五年的額度用掉~給你1mbps剛好而已

2021-08-16 0:18
yuxian wrote:
依照消保法跟民法規定(恕刪)


做生意不騙人怎麼賺錢???
資本的每一分錢都是血腥無比的
除了中華真高鐵之外
其他都是客運
說速度媲美高鐵
抵達時間跟高鐵差不多的
攬客術語

對不起我要修正
另外兩家是野機車
根本是用騙的...
說好超過100G才限制
但尖峰時刻 空間下載都平均5m而已
阿嘍嘍 wrote:
除了中華真高鐵之外其(恕刪)


如果把網速1M當成時速1KM算的話
中華就是標準的高鐵

其他的,連當兵走路都比他們快,急行軍走路都有每小時12KM
路上那些抓寶王走路也比他們快
廣告永遠打最高速,合約上都寫理想值。
感覺就像告速你那有一條無限速的高速公路,但是沒告訴你上面都是車。
yayama wrote:
廣告永遠打最高速,合(恕刪)


塞車的高速公路是一回事
速限1km/HR的高速公路是另一回事

不過速限1km/hr的客運走高速公路想必有更多人生體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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