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lan8888 wrote:
這個問題對台灣之星官...(恕刪)
coffeeday wrote:
客服的意思是30月到(恕刪)
他實際上沒這麼敘述唷
這是您個人的解讀不代表他的立場~XD
robby826 wrote:
任何合約都一定有一條...(恕刪)
這樣說是沒錯
但是自己有保留一份相關資料
就有跟對方討價還價的空間
如果什麼都沒有
人家說出來的你就要都吞
所以我都建議有任何不確定的模糊地帶
一定要確認清楚並截圖下來保存
HTC&三星=專打自家機皇使用者臉的兩大好廠商 不買嗎~?
想看看,94元月租,讓你有不限速上網吃到飽,每月又送你免費通話100分鐘。這麼大的優惠,沒其它的利益補貼之下,會讓你用?
最簡單的想法,目前行動電話最便宜是1分鐘1元。這方案送給你的100分鐘相當100元了,更何況還有不限速吃到飽上網。結果只收你94元?
商人是不會做賠錢生意的。
台星188+94,188是它主要要賺的,是要你申辦它的188,94元只是附加給你的甜頭,吸引人過來辦而已。今天它主要要賺的被你給退掉了,你想,它的甜頭還會留給你嗎?
以去年188+88來講,188月租-100分鐘=88不限速吃到飽上網費,合理!88月租-30分鐘=58 10M吃到飽上網費,合理!
今年188+94。188月租-100分鐘=88不限速吃到飽上網費,合理!
94月租-100分鐘=-6+不限速吃到飽上網費,你覺得合理嗎?(相當台星每月每一門號要虧6元,還免費加送你不限速上網吃到飽)
以上只是個人看法,不筆戰!
如果台星真的合約滿,讓人退掉188,保留94的月租費及相同的優惠,我只能說它很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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