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mbokse wrote:這種事也能上NCC陳(恕刪) 這部分我認為是相當合理的,首先電信業為政府管制特許行業,不是你想開就能開,沒幾百億現金根本開不了,導致了在台灣只能有五家一類電信,門號所有權就被綁死在那五家手上,開版大大的需求,正好被此項規定卡死,這部分要解決超級無敵簡單,業者放出門號就好,進入HLR打不超過兩行指令,如此簡單的問題,卻被業者綁在手上不放,申訴相當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