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底層人士 wrote:與其電信商要讓人免費辦試用卡,到不如有7日鑑賞期。(恕刪) 試用卡只有一個辦理流程,時間到了作廢。你的原本門號過去一次流程、不想用又一個流程,處理了不想用之後門號掛在那邊又要處理。所以 .. 建議樓主還是去辦理試用吧。我認為「以門號來看,試用比你說的7天鑑賞實際」,但對那種沒雙手機/雙卡,原本門號又要使用的,就只能瞭解活動區域的訊號/網速了。
我記得現在簽約都會有一個選項要你打勾你是否知道有七天試用服務或是你放棄七天試用服務所以說一旦簽約.七天試用期有可能就會被你自己放棄掉了那就只好一切照簽約規定走攜碼之前去申請試用比較好至於攜碼反悔這件事我不確定是不是我想的這樣例如你原本是遠傳門號.跳到台哥大再從台哥大跳到亞太然後攜碼到亞太後反悔.門號應該會退給最初的遠傳因為門號不是你的.是遠傳的
社會底層人士 wrote:如果可以7日無痛解約,那麼應該很多人可以省去辦試用卡這個時間,直接就轉移就好。所以……與其電信商要讓人免費辦試用卡,到不如有7日鑑賞期。 鑑賞期不是試用期這是一直要導正的觀念的確網路門市申辦七天內可以無條件退貨但並不會是「無痛解約」於鑑賞期內解約仍會按使用點數比例收取月租費以及相關通話及網路費用(沒有違約金)另外這部分因為解約而無法享受相關優惠喔(包含網內免費、網外贈送等)因此還是善用七天試用期比較好的
myfirstcar wrote:不如先去辦試用卡再決(恕刪) 跑車大~你不能那樣子講啊!試用卡台星的一個月卡我也有試用過啊!測試時,我現在打字的地方3~4格,網速也好得不得了,何況通話真的辦了,網路方案,還好是可以調的訊號弱到只剩下一格,網速5~6m慘不忍睹阿!用幾個月就先轉出了!所以你不能說那網友脫褲子放屁訊號是真的會有落差的!sim卡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