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 A M wrote:紅線處:超過300M...(恕刪)</blockquote應該截圖他的廣告就行了,我有用家人辦遠傳軍警88,1.3G後2M吃到飽。有一個月1.3G用掉,把我網路切掉,打去客服跟我說我的只有1.3G,我直接跟他說我是到量2M吃到飽,我還有留廣告DM截圖,沒幾分鐘就又開了。如果有留廣告截圖,最後最多解約走人,重點是去年我的111用到現在從沒問題。
凱瞇瞇 wrote:自己把主要合約說明看一下。第一項就寫寫得清清楚楚 看來很多人不懂合約怎麼看台灣法律規定 合約 定型化契約, 若有2條以上重複的規定 則以對消費者有利的那條執行換句話說, 就是擇優這一項不限流量 10m吃到飽, 優於 300m後限256k 自然以較優的執行
忘心無我 wrote:白紙黑字寫這樣,他如果真的跟合約走,他不會輸.....只是會很多人罵,然後走人..... 白紙黑字 第一條 你怎麼不看?第一條就寫了 10m 吃到飽, 除非更改方案台灣的法律 合約有重複的條文, 是選擇對消費者有利的那條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