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dykimo wrote:你是每個月都好幾百G的用量嗎如果是 又還沒被限速的話或許這理論就有可信度了但僅僅一個月的話那還得連續在幾個月觀察囉 我們家5門台灣之星因為只有1門比較兇悍其它4門加起來不到10G算一算,一門平均月用量40~50G這樣應該還好吧~
cdykimo wrote:行動網不是拿來給你...(恕刪) 付錢享受商人提供廣告合約上的服務是天經地義的,除非你是慈濟功德會。你在高鐵上可以使用固網嗎?你在外地談業務可以使用固網嗎?請用務實的觀點來看待,謝謝。
jhs19710520 wrote:我在去年雙11辦了...(恕刪) 正確答案是跟你一起共用基地台的某個用戶去ncc或總公司投訴了網路速度太慢了工程師就會依照地點找到基地台把log調出來分析就能找出害群之馬然後適時針對該號實施流量管制這樣應該懂了吧⋯⋯只要該區沒人投訴就可以平安快樂的使用一旦有人投訴即使超過60G也可能會被限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