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網友po新聞了~牌價公告跟用戶辦的合約是不一樣的
LINE MOBILE官網和遠傳資費合約中也沒禁止用戶分享數據,遠傳也不可能跟用戶收費...
牌價公告就是最早一般4G資費提報NCC的內容,當初NCC與五家業者溝通後,核准後的公告,所以從4G一開台至今,這一條條款各家電信都有,不是現在才出現的,但從來都沒有跟用戶收到這筆費用,因為消費者辦到的資費內,不管是價格或條文,會比牌價來的更優惠。
用戶簽的合約沒有這一條,所以不會發生禁止用戶分享數據,不然加收錢的情形,用戶可以盡情的開分享給很多人,不會有多收費的問題。
jaures168 wrote:
那麼NP 一定會大量湧出 造成遠傳客戶大量流出 遠傳在自掘墳墓
它沒想到的是,另外4家業者並沒有跟進打算
包括最大間的中華
只有它一個人在獨唱...
加上這邊反彈太大,才又拿掉這種規定
不過以現在遠傳高層這樣做法
我想之後應該不打算跟進另2大的方案了,尤其是台哥大的方案
以往是你台哥大有什麼方案,我也比照推出一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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