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簽了嗎?在意這一點,就先不要簽去客服反應,要求換一張合約在簽如果不行,就要求退掉並要求反還已經為這資費付出的所有費用以上幾點台星都拒絕就去找消法官,並提供證據給他們處理當然如果不是拿來養門號,而是固定拿來用,又不在意這一點的話是可以省掉上面的麻煩,直接用不過說真的,合約這樣隨意更動,還蠻不尊重消費者的台星還有沒有心要繼續經營阿@@
foneyu wrote:台灣之星1/2時辦0...(恕刪) 要解約趕快解約...用一陣子過後再解約~就是高額違約金等著你!還是第二年送NCC然後在跟台灣之星灰...台灣之星偷改合約...這不是黑心那什麼才是黑心!
qwert5168 wrote:就一年發一封簡訊就...(恕刪) 中華電信如意卡,sim卡也需要成本阿...怎沒在收錢呢,接網外電話,台星就可賺到錢...sim卡成本能多貴?方案推出前本來就要謹慎,若一開始合約寫清楚有12條未消費300元使用費,我覺得沒問題,不是事後偷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