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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1/25 0元月租,好友省送300元通話金已收到簡訊,注意使用期限

那不是罰金,而是使用費,不要亂加罪名。
一年打 1 通電話好像會要了某些人的命一樣,
是有沒有那麼誇張?

拿到 SIM 卡後,
看可不可以申請退貨,
建議退掉吧!
免得影響奇檬子 (業者“片面修改合約”)。

hjfrank wrote:
拿到 SIM 卡後,
看可不可以申請退貨,
建議退掉吧!
免得影響奇檬子。
...(恕刪)


樓主可以拿到 SIM 卡後不要使用, 7天內可以申請退貨.
合約簽了嗎?在意這一點,就先不要簽
去客服反應,要求換一張合約在簽
如果不行,就要求退掉
並要求反還已經為這資費付出的所有費用
以上幾點台星都拒絕就去找消法官,並提供證據給他們處理

當然如果不是拿來養門號,而是固定拿來用,又不在意這一點的話
是可以省掉上面的麻煩,直接用

不過說真的,合約這樣隨意更動,還蠻不尊重消費者的
台星還有沒有心要繼續經營阿@@

瑪姬* wrote:
這個真的蠻糟糕的耶...(恕刪)

哈 不會打給客服,怕變成黑名單...沒意外,二天內應該會回簽辦下去,花500元可以嘴一下檢討消費者星粉
就一年發一封簡訊就可以,如果這個錢都不想付,還是門號退掉吧。人家給你Sim卡也要成本的

arney wrote:
那不是罰金,而是使...(恕刪)

沒使用而收「使用費」,就文字遊戲,一樣要繳300元
foneyu wrote:
台灣之星1/2時辦0...(恕刪)


要解約趕快解約...

用一陣子過後再解約~就是高額違約金等著你!






還是第二年送NCC然後在跟台灣之星灰...

台灣之星偷改合約...

這不是黑心那什麼才是黑心!


‧°∴°☆﹒°☆﹒﹒‧°∴°﹒☆°∴°☆﹒﹒. °.﹒‧°∴°☆‧°∴°﹒☆ ☆°.﹒‧°∴°☆°
台灣之星有公告
之前沒300元使用費時簽的合約
照當時合約不會收300元使用費

也就是說
簽約時有這條就會收
簽約時沒有這條就不會收

qwert5168 wrote:
就一年發一封簡訊就...(恕刪)

中華電信如意卡,sim卡也需要成本阿...怎沒在收錢呢,接網外電話,台星就可賺到錢...sim卡成本能多貴?

方案推出前本來就要謹慎,若一開始合約寫清楚有12條未消費300元使用費,我覺得沒問題,不是事後偷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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