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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流量超大會被列入拒辦黑名單?

其實台灣就是因為吃到飽盛行才搞得大家都不快

我覺得限量是好事 只是沒有電信商趕主打
康伊 wrote:
其實台灣就是因為吃到飽盛行才搞得大家都不快
我覺得限量是好事 只是沒有電信商趕主打

其實問題不在敢不敢,而是在互相搶客戶,維持利基.而使用一些騙術話語.
我就看不懂,為何手機需要用到21m的流量速度?手機需要用到這麼高畫質?如果設定個每日流量超額到一定程度就降速,然後每日都恢復速度.那應該還可以接受.手機看個240P或480p的影片才需要多少的速度.即使限制到1M也還是能看影片啊.


jbcrobert wrote:
其實問題不在敢不敢...(恕刪)


1M能看是能看,但很卡

基本上,單純刷文字網字網頁那種1M不限流量很好用,但一但看圖片或下個漫畫
也不需要多大,3-5MB大小的,你就很能体會到1M限速的慢

jbcrobert wrote:
其實問題不在敢不敢,...(恕刪)


為甚麼要推500M速度呢?
jack948 wrote:
...(恕刪)

我不是台星內部員工啦!我也只是一個小小的消費者,我是按照比例,下去計算用量的嘎!
空巴A380 wrote:
為甚麼要推500M速...(恕刪)
這個就要去問台星的老闆-頂新魏家 了!我也無法解釋:『為什麼台灣之星要推最高網速500Mbps/s的問題!』就像是亞太推最高300Mpbs /s的網速,但是實際用上去,有可能達成目標嗎??
空巴A380 wrote:
為甚麼要推500M速度呢?

我都說了,是騙術話語.
500M的速度是幾個人可以同時上,同時都500M?
500M的速度,手機拿來作啥用?吃到飽不是有限定一些使用規範,他給你500M的速度,但它有允許當分享器的作用嗎?它有可以長時間攝影直播?
我連申請個1M吃到飽的規範就限制一堆了,還500M要作啥用?

我特別拿出我去年申辦99元1M吃到飽的合約書出來看.確實特約事項寫了一堆:

第一項就提到不合常理之使用或其他濫用行為,包括作為伺服器設備或主機電腦應用,連續性網路攝影或廣播,自動資料傳遞或設備與設備間自動連結,大量服務使用(如手機路由裝置),作為私有線路或全時間或指定資料之替代或備援,p2p檔案分享,透過軟體或其他設備維持網路連續有效連結等情形,如有違反者視同違約,台灣之星得暫停通訊或逕行終止服務契約.
(以上我只簡略寫出相關內容,非全部內容)

吃到飽,確實是有限制一堆不能做的事項.

所以給我500M,我能作啥用?又不能當分享器使用.
過量使用還要被當成黑戶,永遠不得翻身,NP出去就無法再回頭.也無法新申辦.那給我500M的速度要作啥用?能時時刻刻都讓我維持500M嗎?

瘋子上網 wrote:
我不是台星內部員工...(恕刪)


抱歉!誤會你!先跟您說對不起!
因為算的仔細,害我誤解讀都是這樣算!
那篇文章我看能不能撤!
若不行,我會加註我誤會了,以免您被認為台星的寫手!抱歉!
我覺得一天3GB都還可以
雖然我一個月大概只用12~15GB

jbcrobert wrote:
我都說了,是騙術話...(恕刪)


大大,本版有神人,即使1M整月也用100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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