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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五大電信絕對有合法理由,把惡質客户限速到5mb以下速度理由,以保障合情合用的高資費客户


哈哈小豬 wrote:
不過目前NCC是以...(恕刪)



要怪也要怪對人

吃到飽餐廳供應量太少
不怪餐廳反怪別人吃太多

放晴吧 wrote:
吃到飽餐廳供應量太少
不怪餐廳反怪別人吃太多

台灣人做生意,常是騙吃!!騙吃!!就是不跟你講明(明講).

哈哈小豬 wrote:
不過目前NCC是以...(恕刪)


還送交電信警察管轄
笑了
犯什麼法?
說來聽聽

放晴吧 wrote:
還送交電信警察管轄...(恕刪)

可能是下載bt
放晴吧 wrote:慘
要怪也要怪...(恕刪)

有些人就是會怕企業賺太少
這些人不是收了錢的寫手
要不然就是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
愛上加害人了 幫加害人脫罪

不檢討基地台蓋太少 頻寬不積極建設
不檢討打著不降速吃到飽名號 
卻瘋狂偷限速
反過來怪消費者
嘖嘖嘖
惡質客戶的標準是用多少才是「惡質」?

要訂個大家都覺得合理的出來!
契約白紙黑字寫明。

我看要500G才合理耶!
450G時要發簡訊警告!

而不是80-100G就在那邊偷限速!

天花板要合理500G才合理不然就不要收吃到飽的費用
m60a39310 wrote:
惡質客戶的標準是用多...(恕刪)
請問您是給多少錢的月費,想用500G??
哈哈小豬 wrote:
不過目前NCC是以個...(恕刪)


明明是廠商惡質怎麼反而變成用戶惡質
合約沒有明確說明限速的界限
一切由業者自由心證不合理
被限速後業者還是一概不承認有限速更是惡劣
超量限速很明顯是詐欺
不能提供吃到飽就不要提供不就得了
要超量限速不是不行,合約上載明就行了而且在限速後要通知使用者
而不是騙說沒有限速
如果要讓高資費有較高的優先權也行
合約上載明就行了
沒有載明就不該有差別待遇
吃到飽餐廳也是只有提供個人(單行動派裝置)吃到飽...而且還有限制用餐時間兩小時呢...
結果部分用戶是一人繳費,全家人吃到飽,還怪餐廳給太少...所以是到底是餐廳有問題,還是消費者有問題...
一點根據都沒有,不知說尛.

哈哈小豬 wrote:
不過目前NCC是以...(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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