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晴吧 wrote:慘要怪也要怪...(恕刪) 有些人就是會怕企業賺太少這些人不是收了錢的寫手要不然就是有斯德哥爾摩症候群愛上加害人了 幫加害人脫罪不檢討基地台蓋太少 頻寬不積極建設不檢討打著不降速吃到飽名號 卻瘋狂偷限速反過來怪消費者嘖嘖嘖
惡質客戶的標準是用多少才是「惡質」?要訂個大家都覺得合理的出來!契約白紙黑字寫明。我看要500G才合理耶!450G時要發簡訊警告!而不是80-100G就在那邊偷限速!天花板要合理500G才合理不然就不要收吃到飽的費用
哈哈小豬 wrote:不過目前NCC是以個...(恕刪) 明明是廠商惡質怎麼反而變成用戶惡質合約沒有明確說明限速的界限一切由業者自由心證不合理被限速後業者還是一概不承認有限速更是惡劣超量限速很明顯是詐欺不能提供吃到飽就不要提供不就得了要超量限速不是不行,合約上載明就行了而且在限速後要通知使用者而不是騙說沒有限速如果要讓高資費有較高的優先權也行合約上載明就行了沒有載明就不該有差別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