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夠無聊,網路門市的業績算是網路的,不是門市的,門市誰要替你擦屁股,又不是門市有錢可以分。每次都炒冷飯,要黑台星也換一些招式好吧?其他業者的網路門市也不行,遠傳之前辦 30天試用卡,也是新竹貨運收雙證件,程序和台星完全一樣,根本沒有任何不同。樓主類似的文章早已發過,真是有夠無聊,188特案沒辦法配合宅配人員收雙證件,辦不到 188特案就發文在那邊叫。https://www.mobile01.com/topicdetail.php?f=18&t=5320844
我去年辦直接寫【限申辦台灣之星106年雙11特案專用】,時間、方案都要很清楚。去年底辦遠傳的 30天 30G測試卡寫【限申辦遠傳30天30G測試卡106年12月xx日】。而且故意寫到影本上面有圖案的地方、相片旁邊直條的辨識條上面,筆跡和這些東西交錯。這樣寫連要偷辦其他方案都不可能。至於門市,為了業績連直營門市都會偷辦方案,然後掛在客人名下了,更不用說是加盟的,新聞稿都找得到。
去年12月就該結束的東西,跨個年又來討論一次,真的不累嗎?每家公司行事作風不同,他們覺得這樣做比較ok,能接受就辦,不能接受他們也沒逼迫任何人強辦...並不是大家都是同業的,所以對方做什麼,自己也一定要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