條件一:滿2年到5年以上有一次兌換機會(107.6.30前有效),滿5-10年有2次(107.07.31前有效),滿10-15年有3次(107.08.31有效),滿15年以上有4次(107.09.30前有效),每次皆可兌換2.5G使用,建議分別兌換以免浪費。 條件二:兌換當月網路使用量必須超過合約用量的70%以上才能兌換,若未超過不能兌換,用量少的人建議可以多看些影片就很容易到量了,超過70%以上會有簡訊通知! 條件三:兌換成功後贈送的用量必須在次月帳單截止日前使用完畢。我是25日截止而兌換日是2月2日,那在3月25日前要用完,未用完網路量會自動消失。 所以最後結論是中華電信對老客戶真的是他x的不好,合約到我就會攜碼到別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