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9

[新聞] 扯!沒訊號還要付月租費 用戶怒批中華電「惡霸」

2017/12/14 06:10

民眾粘先生向《蘋果》投訴表示,去年10月新搬到北投區公館路附近,結果發現太太使用的中華電信門號完全沒有訊號,去電客服希望能改善,但對方表示當地因居民抗爭,確實沒有基地台,他要求希望能無條件解約,但中華電信卻不答應,表示要付違約金才能解約,中華電信甚至還一度向法院聲請強制執行,讓他相當不平。中華電信解釋,因綁約有手機補貼款,才沒法無條件解約。

粘先生表示,太太所使用門號從去年1月攜碼轉至中華電,原先住在北投區大業路附近,收訊就已經沒有很好,但去年10月全家搬去北投區公館路附近,竟然連訊號都沒有,但他自己使用的台灣之星門號竟然是滿格,他不滿去電客服要求改善,客服雖表示可以暫時停付月租費,但卻不同意無條件解約,2月份就強制解約、收回門號,今年3月雙方也曾到消保官處協調,但沒有結果。粘先生表示,向消保官申訴後,中華電信竟把門號收回終止,還要求他們給付這期間停付月租費、違約金等,共1萬6千餘元,他不願意給付,認為並不是自己不願意使用,而是中華電信沒能解決收訊問題,但中華電信還一度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後來雖然撤回,但他認為中華電信根本是透過這種方式恐嚇用戶,「根本就是惡霸」。中華電信表示,經查該客戶在欠費停話前,平均上網使用量都已達到充份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用量,對於客戶因搬遷居住地後,前幾個月通信品質不良要求解約決定,也尊重客戶感受,後來也同意僅收一個月月租費優惠,且繳交購機補貼款共計七千餘元,減收四個月停話未繳費用,對於客戶未能接受,仍向媒體投訴,也深表遺憾。中華電信表示,針對客戶申訴該區段收訊不良情況,已在今年11月初改善完成。但粘先生抱怨,門號都被強制解約收回了,才把訊號搞好,根本沒用,且該門號當初還是特別挑選,使用了很久。(朱正庭/台北報導)


去年10月搬家後沒有訊號...用戶要求無償解約未果.

今年2月份強制解約,收回門號.違約金和欠費共一萬六千多元.

三月申訴消保官後,中華電信同意只收一個月租和購機補貼款共七千多元.

所以業者減收四個月帳單費用是九千多元,平均月繳2250以上...果然是大戶等級的~

重點是...二月停話之前,也就是說去年10月到今年二月共五個月期間,該用戶門號每月上網流量已達到充分使用行動網路服務用量.

說真的...我也看不出來業者惡霸在哪裡就是了.





消負者耍大牌,中華電信更大牌,費用減收沒問題,但是出陰招直接把門號回收,不給你用。

消費者購機補貼本來就要還,沒有訊號的月分和天數可以不給錢,這一點天經地義,相信這樣去消保官那邊協調也不會調解失敗,付清費用,解約處理完畢就可以攜碼移出了,門號也可以繼續保留下來用。

明明有拿手機補貼,卻想手機拿免錢的,把這一筆費用吞掉,中華電信當然不是吃素的,直接把門號拆機停用,看誰損失比較大,對上大公司消費者絕對不會占到便宜的,門都沒有!

ducklin.yaya wrote:
說真的...我也看不出來業者惡霸在哪裡就是了..(恕刪)


應該是幾個點
1.既有門號強制被收回;
有些人的門號是標購,這個價值很難講;而臨時被收回門號,面臨的是既有人脈的失聯
基本上九成民眾都是因為優質門號忍痛繳違約金
2.未申訴前的無訊號期間不應收費
中華電信未提供服務,也照樣收取高額月租費,10月到2月期間,基本上無訊號是不應該收費
依照金額看大概是699的吃到飽費率
雖然用戶搬家是個人事情,但是中華提供不了服務也是事實
其實中華應該是讓對方依照調解後的方式,讓對方退還手機購機補償款後解約就好
但是中間拖了超過半年,最後倒楣的的確是民眾
因為門號沒了還要給錢
3.電信業的網路用量標準
所謂充分使用並沒有數據標準為何
既然收訊都沒有,能夠好好上網我也是很好奇中華的標準
是客戶趁上班時間上網撈本?還是客戶帶出門五分鐘上網?
對電信業者而言,你大概只要有用超過100M就算達到標準了
但是消費者能接受嗎?
我覺得很奇怪咧…
當地中華沒有訊號,但是台星是有的訊號的
中華直接開放漫遊台星就解決問題了啊?就像亞太漫遊台哥大一樣…
這樣就可以堵住用戶的嘴,繼續收月租費,也就沒有後續這麼多的問題了
這不就是一個很好的一個解決方案嗎?
沒有想到北投天龍人也這麼機車,又嫌基地台怕電波,又要訊號好!根本是自打臉!
中華的訊號只有他搬家後沒有,所以問題出在他的新地址。不然他如果他大安區或信義區,
訊號好得很。偏偏他搬到的北投那邊有人來亂把基地台給拆了!
看來他只好搬家了,不然就是付清解約金,NP到台灣之星或其它電信。
如果只是自家訊號不好就不付錢,門號被收回也是正常。就像易付卡,超過一定時間沒有加值,門號也會被收回。
電信五雄都不是吃素的,各家處理機制應該都是這樣,如果自己搬家而訊號不好,
是購機約的話,不可能白白完全退費,頂多是針對通信給予減免。
其實也有個解決方法,就是他在家用wifi,或是家人開台星的4G分享給他,然後撐過合約期,再NP到別家。這樣是比較好的解決方式。
看完文章,只有個感覺...這位粘先生實在是個奧客,有使用補貼款辦手機,本來合約就有規定違約金了,你那邊沒訊號,要解約可以,但違約金還是要付的,只是金額方面可以雙方協商,不能自己意氣用事停繳月租費,我自己也是有過一次這種狀況,先是請電信商來測訊號,確認也是基地台撤台影響後,決定解約,客服算一算,因為我有補貼手機,所以要繳3千1百多(含月租費)的違約金,我跟電信商好好協商,從原本估計補助2000元,最後同意補助3000元(對方說這是他可以決定的上限),然後以1百多元快樂的解約,所以,事情是要看怎麼處理的,用不正確的方式處理,還在那邊哭夭,真的要告絕對是輸的好嗎?畢竟合約白紙黑字寫得很清楚,而且合約並沒有任何一個條款是收訊不良可以無條件解約的

jhs19710520 wrote:
https://tw...(恕刪)



業者要付3分之2責任,沒訊號當然就無法使用,無法作到目的,至少要按每日少用的時間減少月租費

而不是強制逼民眾吞下去。

我用過台灣大也是這樣,被吃豆腐長達2年半,每天回家沒訊號,連電話都無法撥接


不過民眾有綁手機,可以繳回部份費用給中華,必盡有用了手機。

bob0123 wrote:
消負者耍大牌,中華...(恕刪)


新聞中說去年10月搬家,在家裡就完全沒有訊號了.我猜當初用戶就可能已經跟業者申訴要求無償解約了.當然,業者是不會同意.

然後用戶就拒絕繳帳單拖字訣直到今年二月帳單,也就是三月的時候,業者就依照合約強制拆機,要求用戶給付月租欠費+違約金.

妙就妙在該用戶說家裡完全沒有訊號,但這五個月來的該門號手機流量使用卻是在一般水準之上.如果完全都沒有流量或通話,或
者跟過去比較起來,使用量真的很明顯變少很多,也許還比較站得住腳,跟消保官申訴協調時也會有比較多的籌碼啊~只是可惜...

用戶被拆機的號碼,若是原來中華電信的還好處理,中華直接從自家門號總倉再撈出來.偏偏這位用戶當初是從其他業者給NP過來
的,一旦被拆機,號碼就回到當初那家業者,甚至也有可能那區間門號早就直接就被NCC收回了.

對照中華電信說,最後是減免四個月的月租費約九千多.這樣算來一個月要兩千多塊錢,不是樓上網友說的月租費才699吃到飽而已.









ducklin.yaya wrote:
去年10月搬家後沒...(恕刪)


惡霸在於,你不去申訴,就自已吞下去。
有些人認為無償解約就是不用付任何費用,殊不知當初合約是包含手機價格,並非免費贈送!既然要走,就應該把未結清的購機補貼繳完再走!
  • 9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9)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