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opher wrote:電腦開關機可以作為...(恕刪) 這是針對大公司,電信公司都嘛有通過ISO管理認證除開關機有紀錄,有沒有登入也有紀錄,有沒有使用也有紀錄有些大公司下班時間到,網頁還會跳出提醒要下班的視窗,還要手動去點選下班,這些都是有紀錄的!!
bob0123 wrote:法官只能做一件事情,就是依法審判,審判要看證據,沒有上班時數的證據要怎麼判勞工勝訴?...(恕刪) 阿所以咧現在是誰勝訴?而且你所謂的證據是誰掌握?你公司打卡機是每天雲端回報公正單位嗎?你又知道台灣之星公司內部,怎麼規範勞工打卡部份了?完全就是個局外人,在那邊判定別人笨蛋?
我指的是加班費的部分討不到啦!你要看清楚全部的判決內容,通常判決文最後的部分最重要。要保留對自己有利的證據,打官司才能拿到你真正想要的,也就是全勝,而不是只有部分勝訴、部分敗訴。我前面已經說過了,我對於打筆戰一點興趣都沒有,純粹是工作性質的關係,法院的判決文看多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