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業者想法不是這樣老客戶優惠永遠是最少的,多數方案都要NP或新辦手機補貼也差了一大截老客戶...他只會回答你,我們老客戶續約免預繳喔要NP出去再NP回來喔,這樣年資會歸0呢所以才會那麼多人要NP,或寧可雙NP也不要續約至於退傭制度合法不合法,不是已經行之有年了嗎搭配的手機,賣回店家,這沒違法吧賣手機回店家的錢我再拿去當預繳...這樣也沒違法吧為何會講到退傭或雙NP 不合法是因為門號有特殊需求沒辦法NP嗎,只能續約嗎比如說有用NFC悠遊卡...如果是這樣,那還是乖乖當終誠客戶續約吧我們沒這問題,就直接NP了
archon1978 wrote:有些通訊行說這樣門號業者會抓,而且會罰通信行很多錢有些又大喇喇在打廣告所以?到底是合法嗎? 會罰通訊行是因為它讓電信業者少賺了消費者而言如果你有乖乖繳違約金是沒有違法的
yan886123 wrote:退佣不合法(ncc說的) 是退現金不合法所以通訊行會有一種偷吃步叫做洗機就是你先綁手機然後它們再買回去就合約上你的確沒有"直接"拿現金但後來好像又不太行但是直接存在電信門號裡是沒有問題的
退佣應該會有法令上的爭議,否則各大名店也不會有規避程序。我比較好奇的是,五大電信商建構目前台灣電信的遊戲規則,如續約與NP者享受的權益無法獲得相同合理的保障。限制人民無法再度NP原業者等。這些問題值得被保障嗎?NCC有權介入嗎?公平交易委員會針對與民眾息息相關的問題難道不應該主動介入嗎?世界上其他先進國家也是如此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