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ndalinda640404 wrote:今天業務打電話來說明...(恕刪) 我上個月申請2G轉4G門市有給我合約複本因為上面有我簽名,不能不要一份所以業務是呼龍你這跟資費無關我辦的資費78照樣拿到手機一切本來就照合約走門市應該是看到發言要提告所以想趕快解決問題一旦提告,這名業務在電信業將永遠無法工作如果已經解約了那就恭喜你至於門號方案你自己評估需求在攜馬到其他業者辦理吧不過亞太當初就很少人用不知道你當初辦的原因
Lindalinda640404 wrote:謝謝大家的回覆,雖...(恕刪) 不要回業務私下的電話,萬一對方錄音或是搞什麼手段你就麻煩了,反正就是白天上班時間,打客服專線,請客服主管了解並解決這件事情,根據那張合約書的內容(有申請手機) + 沒有給你手機的這個行為,那位業務已經犯了侵占罪。等於是冒用你的身分向總公司申請了一支手機,然後私下 A 起來,這種行為屬於業務侵占罪,雖然此次犯行的所得金額不高,但侵占罪屬於【公訴罪】,如果有哪位檢察官正好看到這篇討論,要發起偵查,那就有人要倒大楣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