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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妥善處理完畢

我發覺樓主把退貨證明書的圖刪了……

okok7851 wrote:
我發覺樓主把退貨證...(恕刪)


因為,上面有他的行動電話號碼,所以...


台語有一句話:「蕭湯嫰給郎」....

“如果”那支Note7是贓物,那樓主真的有得灰了。
雖然樓主可以主張不知情而購買贓物,但是買完隔天就馬上衝去三星退貨賺價差,這種行為不知法官會認為你知還不知情。
skyinmyheart wrote:
上個月18日在旋轉拍...(恕刪)


身為三星手機用戶的我,對於這樣的手法,感到不恥…
skyinmyheart wrote:
上個月18日在旋轉...(恕刪)


真的不清楚開版大買這隻手機的動機是什麼⋯賺2000零花?

若運氣背的時候,「別人」的「自由心證」會如何考量你的動機就很難說了⋯⋯

「有批牛肉很便宜,有需要可以打這個電話⋯」
這只是一個故事,看看就好,其實跟本就沒有這回事.
這情形你沒上法院就不錯了,千萬不要去貪這種便宜。
ducklin.yaya wrote:
我比較想知道,樓主當初會買這支手機的初衷和心態

我猜是為了爽賺2000元
看了說明和各層回文後,我似乎開始了解所謂的腦殘和無腦這兩個用詞所要表達的情境..............
樓主真的想的不夠多,如果可以向三星退貨拿錢,你怎麼不會去想為什麼賣家不自己退就好,幹嘛還在網路上賣還少賺2000...

會在網路上賣只有兩種可能 一是仿貨 二是笨蛋,顯然這位賣家是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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