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頂樓的產權是誰的,肯定那個人在收租金的。
產權如果是多人共有的,其中一人擅自租出去,其他人可以表示抗議,主張租用契約無效(非所有產權人同意)。
若是「偷」設,直接拆了不就得了,怎麼能入侵別人私人不動產,偷設東西。
告佔用私人土地,要求賠償金,不過應該賠不了千萬那麼多,頂多賠出它佔用私人土地的營利所得,就是那支基地台的營利。
但如果是合法租用的,去拆了,會變成破壞別人財產。
走電磁波能量(公害)的話,要求健康賠償,要用儀器測,證明電磁波超出法規規定的量,是違法的。可以找有公信力的檢測單位,開檢測報告當證據。(前提:真的有超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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