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rancis3658 wrote:基本上沒這回事,13...(恕刪) 這位大大 所以我說亞太不合理,因為他是會重上月15算到本月14,這我已經跟亞太客服確認過了,他們回說系統設定就是這樣,而且我是17號解約(好佳哉),解約書上也有手寫15號開始以日計算
a770222boy wrote:我本來是亞太898網路吃到飽用戶,帳單週期本月15日到下個月14日,假設我一個月網路用量4萬塊因為吃到飽我只要繳898,但是如果我在13號解約就要繳4萬塊網路費,因為13號不滿一個月,就由上個月15號到本月13號案天計費,898沒有合約只送網路3G用量(還要除30天之後X29天),我如果14號解約只要付898元13號解約要負4萬多暈,請問這樣合理嗎...(恕刪) 我不知道白紙黑字你那裡看不懂解約前不會先問清楚嗎
ducklin.yaya wrote:搬出你當初所簽的合約...(恕刪) 上面有寫合約內網路吃到飽,解約後會以天計價,這我同意可是現在是,如果我在13號解約為何要重上月15號算到解約當日都不算合約內所以沒有吃到飽,懂了嗎?
a770222boy wrote:百分之百確定合約內...(恕刪) 合約內吃到飽,這當然沒問題。是問你合約內,其他條款寫啥,何來四萬塊之說?3G的頂多也才2900,綁約的也在千元左右。4G的額定流量用罄,通常是斷網或是降速,說要收錢的你還是第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