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謝大家的回覆因為印象中辦好像都影本就可以了這家通訊行是跟我拿正本+印章說影本不可以感覺怪怪的,而我又沒有類似的經驗所以才想問看看各位大大這樣合不合哩,有沒有人有類似經驗,想說這樣如果很奇怪我就要馬上去把我證件拿回來
維克多李 wrote:怎麼記得沒有備案這東西 還有 就算"備案"案由是什麼? 就是有一些根本不懂法律用語跟程序的人在那邊誤導他人「備案」這名詞就跟「保留法律追訴權」一樣,在法律上都是不存在的東西版上一些無知的人就麻煩不要誤導他人!以下給那位叫樓主去「備案」的仁兄:備案?去備啊!等到雙證件被詐騙集團拿去開戶做人頭戶使用,結果被警察通知你去做筆錄的時候,看看你說你當時有去「備案」這東西警察跟檢察官還有法官信不信你!
我第一次解約,以前還沒滿20的時候也一直都是用我媽的名字辦手機不清楚當中還有那麼多眉角 以為只要隨便一隻通訊行就可以了才會衍生後面那些不必要的麻煩我也是回家的時候才感覺怪怪的當學一次經驗,以後會親自跑門是辦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