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了一下我的合約書,申辦台灣大哥大179+249服務,使用12個月違約金(2000+1500+100*12)*18/30=2820申辦時時店家共幫我入預繳 590012個月月租費328*12=39365900-3936=1964.....退租時預繳還剩下金額2820-1964=856......退租時需要繳的違約金。856/12=71.3333元.....平均一個月實際花費金額。不過當時去回台中的成本花了我205(去時搭台鐵)+750(回來時搭UBER+高鐵)=將近1000元,辦了3個門號=平均一個門號330元划不划算,看個人了。
啄木鳥 wrote:查了一下我的合約書...(2000+1500+100*12)*18/30=2820(恕刪) 我覺得應該是3,300耶100*12 + (2000+1500)*18/30 = 3,300100補助12個月,感覺應該不能按比例扣
清流達 wrote:我覺得應該是3,300耶100*12 + (2000+1500)*18/30 = 3,300100補助12個月,感覺應該不能按比例扣 你有仔細看過合約單嗎?我以前辦過台哥大平板699方案,合約上的補貼款項下有1和2兩項,1是設備補貼款,2是月租補貼款,補貼款總額為1+2,違約計算公式為:補貼款X使用時間比例我NP出去時,就是(1+2)X使用時間比例不是 1X使用時間比例+2而NP到遠傳499一年吃到飽的合約,違約計算公式更清楚寫明:已使用之月租補貼X使用時間比例+設備補貼款X使用時間比例所以,電信公司的月租補貼款也都是按合約時間比例扣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