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非常感激......
小弟並非想要馬兒好又要馬兒不吃草
我起初跟電信公司爭取室內訊號時...就說明了
室外手機訊號隔數明明就還有2格大約(-95dB)左右
室內一定要拿到靠窗拜天公...否則室內是沒訊號的
我並非要求室內的訊號要多好...
只不過請麻煩把室外的訊號導進室內的中央位置即可...
讓靠屋後的房間不至於完全0訊號即可
我的回文好像也誇張了點...sorry
不過...我的重點仍擺在..."架設電信設備"上...
基地台建置與否是架構在屋主V.S電信公司的你情我願上...
如果你說明了"這就是基地台"...而我也同意了...那大家合作愉快...
再者對比...你說"這只是強波器...並非基地台"...等合約簽後...才合體變身成為"基地台"
那我明明就表明了..."我怕鄰居抗議...所以絕對不裝基地台"...結果被肛了
那這樣...到底當初簽的合約要怎麼算???
小弟也明瞭...想要室內訊號好...就得加強對內訊號
但是...也得建構在不影響危害周遭鄰居的前提下...我才敢著手
如果真是"強波器"...鄰居絕對不會抗議...這可行
如果卻是"基地台"...鄰居管你危不危害...先想辦法剷掉再說+關係惡劣...所以這絕不可行
所以呀...惱人呦...究竟"它"到底會不會"金剛變身"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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