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ouhan wrote:嗨 阿倫兄 是不是算詐欺確實不是妳我能定論 是法官所以我才用"疑似"啊XD站在台星立場 這或許只算作業疏失但作業疏失的後果都要客戶完全承擔說他們詐欺 不過分吧 站在我們消費者立場 確實是我們被詐欺啊合約書簽名的是我們沒錯但拉錯選項的人都不用負責嗎這樣公平嗎........(恕刪) 要負責,但跟詐欺扯不上關係,這是疏忽,是過失,刑法沒有過失詐欺罪。這是民事問題。
阿倫86 wrote:看起來不僅是對員工關...(恕刪) 幫阿倫哥哥補充一下"NCC統計,2014年度行動通訊申訴案件,總計8663件,其中以台灣大案件數最多,共2437件、占比28.13%,排名第一,其次則為遠傳電信,共2037件、占23.51%,第三為中華電信,共2028件、占23.41%。"看來台灣大還是第一名>< 而且最近速度真的有比較慢
恩....你自己不看清楚合約就簽名???台星當然也有疏失,但兩造雙方都有責任。每家電信外包追款,不是只有台星一家。客訴問題,台灣大哥大連續蟬聯榜首,前面也有人貼出來。一切依合約走,當然是要這樣啊XDDDD 不然白紙黑字寫假的嗎?? 假設我今天跟銀行借500W,我可以跟銀行說雖然我有簽名但我們可以不用按合約走膩???你寫了一堆都是有利於你的理由,你不如找消保官開協調會 @___@
bhis wrote:阿你欠錢人家催你繳錢...(恕刪) 樓主有寫到:「當時經手方案的人選錯方案了,也就是說若方案拉對,確實不會有費用產生,但因為經手人員疏忽拉錯方案別,而產生了費用」因為討債公司也不知如何處理這件事,才會搞成這付田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