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tiger wrote:
您說的沒錯確實不是同...(恕刪)
所以,您向NCC申訴後會轉給業者.威寶也有回應給您照規定給您補償措施.當然,如果您不滿意,則是可以提出損失證明,要求威寶賠償就是了.不過這證明,還真的有點難度.
etiger wrote:
故事大綱
台灣之星未經消費者的同意,擅自將我的門號號碼可攜至該公司,事後還打死不承認,害我門號一整週都無法使用,生意大受影響
事實經過
以下是個人的慘痛經驗!
日前至台灣之星門市詢問號碼可攜(NP)事宜,打算由台灣大的號碼移轉至台灣之星蓋號,後來因為門市員工表示需先在台灣大處理過戶後,才能符合該公司的蓋號規定,只好先回家他日過戶後再來辦理。
不料三日後台灣大的門號突然無法使用,經查才知已經NP至台灣之星了,聯繫台灣之星他卻表示是我自己提出NP申請的。請該公司客服調查,也都表示過程沒有問題。更過份的是,移轉至台灣之星後,號碼竟然完全無法使用。由於這是做生意對外聯絡的主要電話,斷訊造成我很大的困擾,生意大受影響,多次要求台灣之星儘速處理,但仍無法恢復通話(理由是需要測試),過了整整一週才恢復正常。
忍無可忍之下,向消保會提出申訴,該公司才承認識公司員工不小心NP的。我詢問台灣之星如何補償我的損失,他竟然要我提出七天生意影響多大,頓時讓我傻眼。最後該公司表示提出斷話期間不收月租費,並提供六個月通話費一百元的補助(沒使用應就自動消失)。
我只能說真是一個負責任的公司啊!
etiger wrote:
我確實要NP,所以台灣大那邊已經付了240NP費用了
但是台灣之星那邊,卻因其告知在無法蓋號而無法辦理
所以就將雙證件取回,也沒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