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igapple159 wrote:
去年各家Wimax都在爭取技術昇級,NCC就是不審不讓昇,業者當然不會花錢買舊的基地台設備,更何況而連終端設備也要昇級。NCC就以未履行事業計劃書中,要建置1837座基地台承諾為由而否決,這種說法有道理嗎? 如果是?那遠通ETC也是不符標準,為何不向他收回特許執照? 唉~顯然就是徧向財團的做法,己經有財團化的現象了!
wimax2.1包含原有wimax跟TD-LTE兩種規格
廠商買wimax 2.1機器向下相容wimax 1.0不涉及技術變更, 並不需要NCC同意
可是去年WiMax廠商所爭取的升級, 是包含「就地都更」為TD-LTE, 這當然不可能會同意
沒作到事業計畫書就不允許延照, 我看不出哪裡不合理?
至於ETC, ETC的合約裡頭並沒有「收回」這回事
如果交通部收回遠通ETC經營權, 交通部必須買回設備
交通部因為不想花錢買, 所以無法終止遠通的經營權
看一下2006年的新聞
http://news.tvbs.com.tw/entry/3731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