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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騙老客戶續約,卻無法調到貨(補上後續)


a010224 wrote:
按5???確定是去直...(恕刪)


是直營門市沒錯喔
只是我也忘記到底是5還是四次一,畢竟已經過了四天
總之他跟有跟我講如果忘記了照著手機裡面的語音操作就可以了。

這樣阿,我想說我今天打好多了,他們也都說禮拜日了
既然已經答應他們這樣的處理方式,那我就再等等看
禮拜日一到如果沒有取消續約,就打你說的那支電話。

嗯嗯,這個網路費用的規定我也知道是自己理虧,畢竟他有附在DM裡(雖然小小一條),
所以我也只是小小抱怨,並沒有怎麼樣。

sherry1991 wrote:
說老實話我也忘了,
...(恕刪)


那語音就是詢問服務的~


另外建議多個1000元換SONY SOLA
基本上畫素高不代表照出來就好看
除非畫素差非常多
不然以800萬對500萬畫素正常放FB或是手機上觀看沒太大差別
再來雙方處理器跟容量差非常多~
雙核VS單核 (這攸關執行順不順
8G容量 VS 1G容量 (這攸關妳能裝多少APP軟體
穩定性來說
SOLA會比615來的好

以上可以參考參考~


a010224 wrote:
那語音就是詢問服務的...(恕刪)


嗯嗯謝謝,這個建議不是沒有想過。
但我其實沒有很懂手機畫素之間、品牌之間的差別,
最主要希望拍攝的照片在經過印刷成本(課堂作業需求)之後可以好看,所以才會單純的認為八百萬畫素好。

反正等到禮拜日看結果如何,之後再看到底是要再給一次機會換別支手機,還是直接移去別家。
可以稍為參考一下這篇大大文章
這樣會有個基本認知
手機的畫質比較重要
除非你要把照片洗得很大張
不然沒有太大差別


a010224 wrote:
可以稍為參考一下這篇...(恕刪)


相當感謝
這篇文章讓我對這些照片的名詞有了更進一步的認識。
續約成功應該代表他已經幫你網路開通了
我猜的
你可以直接打電話到台灣大哥大客服
詢問你是不是已經可以使用上網功能(如果是你家人的名字要請你家人打)
如果是也就代表就算你星期日沒拿到手機
那合約已經開始走
也代表你若要終止合約就必需要付違約金
在這種狀況下,你進退兩難
他們可能依舊勉強你補差額買其他手機
或者合約走了.... 繼續等你要的手機
sherry1991 wrote:
真的沒有想過,我在這...(恕刪)


還有一點,即使你真的拿到手機了,這幾天無法上網的網路費用應該請台哥大扣除,且不得將因此延後合約時間,因為對方應該提供給你的上網手機卻沒有,造成你無法使用這項(上網)服務(產品)。

以你的經驗,到時候如果真的拿不到手機,是可以主張契約不成立,甚至可以請求賠償,因為對方無法履行合約
卻又跟你簽約,讓你損失NP到其他電信公司的機會,同時已經向你索取這段時間的費用(得利)。

與電信公司的合約,大家都以為消費者是弱勢,但以合約締結的精神,如果電信公司無法履行跟消費者的合約內容,其實消費者可以主張很多的權益,包括通訊問題,也算是電信公司無法履行合約的要件,消費者都可以主張合約無效,當然要經過漫長的訊號測試過程。

現在通信業的手法還真多
以後要小心了
XT615這支手機
我是今年三月續約時有換這支
但後來使用的是我家女王
使用至今
我們對這支手機的評價很差
螢幕反應慢
有時還會卡住
你要把螢幕關了-->不是關機,只是單純把螢幕關閉
再開一次才又正常
也許是我們拿到機王
但我家女王最近約也到期了
要把這支手機打入冷宮
所以
這篇回覆給您參考
希望您的機況比我們的好
版主若在簽約當時,業者無法提供手機,當然可以不簽約
若當時有承諾日期可以交貨,您當場也同意,那視同合約成立

1.在承諾日期到達時,業者尚無法提供手機,則視同違約,看條款中是否有罰則,
若無罰則,亦可表達合約無效,退還所有預付費用

2.若諾日期到達時,業者有表達無法提供,預訂何時能調貨給您,您當時也接受,
那就是有意思表示,亦同意合約延長交貨期。

3.以後要續約時,記得不要太快同意業者的說法,要特別表達合約終止日時,無法提供手機時
則終止合約,保障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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