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不合理.不過又能怎樣.你果你有疑慮去消基會告看看 不一定穩輸 因為畢竟合約不能只偏向一方有利我老婆當跑去辦台灣網卡699吃到飽+送一台IPOD TOUCH8G 然後綁約3年回來就被我罵..買個手機綁約2年已經很超過了 你還泡去辦綁約3年的因為我到現在還不能理解 一台了不起1萬多東西 有需要綁約嗎?
現在的違約金的是計算剩餘天數的你剩半年還有一萬多當然不合理除非你簽一個三年違約金六萬多的合約才合理所以再去問問看吧不管是簽多久的合約現在的威約金都會依照比例原則由剩餘天數計算的F.F.T wrote:感謝各位大大~"~因...(恕刪)
以前舊的合約 ~ (3年方案的) ~ 違約金都不是逐月遞減的 ~ (像我自己的11月到期 ~ 月租費是590的不含上網違約金要9800$.....真是有點) ~ 所以真的是沒有辦法 ~ 以後要續約或辦門號的時後還是要問清楚一點在辦比較保險 ~
九九九 wrote:金額不是問題,而是你...(恕刪) 你不知道有種人 平時上班在公司 下班在家裡 都有無線網路 想買隻流行的智慧手機到處碰壁..都說要綁網路才有現貨.要空機要等7天喔這就是所謂的電信業者.綁上綁下 重點它們的網路很強大嗎?就是不理解的地方.現階段我能接受通話約.但不能接受網路約.畢竟用處不大 隨然買手機看上去超便宜.我們號沒換過 也沒換過電信業者 用了13年 在年初要買手機遇到的問題 後來跑去找網路 地標買到心裡就在想 見鬼了.不過就是買支手機.跟買單價高點的日用品一樣.還有綁約..
F.F.T wrote:小妹本人有一個遠X門...(恕刪) 如果是「補償金」,這不合理。如果是「違約金」,這很合理。違約金於簽約當時在合約上載明,就算他寫剩下一天而退掉,繳違約金三十萬,你簽下去就沒什麼不合理。除非你主張民法247-1。但還好,我看不出來這有什麼顯失公平之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