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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問什麼狀況下,會聽到「您撥的電話未開機,請稍候再撥」

是對方不想跟你交往? (好像生活版的文章喔...)
klein3358 wrote:
是對方不想跟你交往? (好像生活版的文章喔...)


一開始有寫…是業務往來,造成一些損失!

如果上法院,通聯記錄查得出來嗎?只要能證明當時我有撥號給對方,基地台的確有收到我撥出的號碼即可,不管對方是否沒開機或無信號!(我自己向電信公司調的通話明細沒有對方未開機的撥號清單)
tommycheng wrote:
一開始有寫…是業務往...(恕刪)


OK...認真一點回復你...
我認為還是去諮詢律師吧,
你有看過在 M01 問這種法律上的問題得到很專業的回答的嗎? 我是沒看過啦...

說真的, 我有去區公所諮詢過免費律師, 得到的答案都很模糊了...這種事情應該是要有經驗的律師才能告訴你怎麼做的, 我是說, 除了知道法律上能否引用這種證據之外, 還要對通信方面的常識非常了解...

我個人是覺得很難啦, 除非你個人或你的公司花大錢請律師, 否則這種 Case 應該很難有解...

光想也知道, 通訊這種東西有很多狀況, 訊號不良啦, 手機故障啦...很多可以扯, 想想我們平常連要查通聯紀錄都很麻煩, 更何況要電信公司幫你查當時的收訊狀況? 不可能...
還是感謝您回覆…

「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

若對方堅持當時我沒撥電話給他,上法院後,到底是我要舉證我的確有撥出號碼?還是對方要舉證他當時的確有開機?(他告我就他要舉證,我告他就我必須舉證?)

有確切時間及雙方當時所在的詳細地點(兩人相距不到50公尺),應該只要分析附近幾個基地台即可,理論上調的到CDR資料才對!


tommycheng wrote:
還是感謝您回覆…「舉...(恕刪)


的確,如果您要告對方,您就必須舉證.

只是在這種電話沒有接通的情況下,在一般帳務系統的資料上,還有雙方的通話明細上並不會有紀錄,而是必須改調閱對方手機登入電信業者系統和所有基地台的資料,兩者交叉比對之後才可能會有結果,只是這樣的工程之浩大,就像一般手機遺失要靠IMEI號碼找回來一樣,頗有難度.也必須耗費相當的資源,就如您說的,舉證之所在,敗訴之所在,就是這個道理.

通常遺失的手機會靠IMEI號碼找回來,也是手機牽涉刑案,警察才會介入調查.不然一般遺失的案件,相信警察應該也沒有那麼多美國時間和資源幫我們找手機.

您要證明您當時的確是有撥出該電話(您手機上的紀錄),您門號的電信業者系統和基地台也都有您手機的登錄和聯繫紀錄.

反過來說,也就是要證明那段期間,對方手機當時在電信業者系統和基地台是沒有登錄和聯繫紀錄(關機或收不到訊號).

也有可能他手機有問題自動開關機,我以前也因為這樣的烏龍被人誤會過!!

你要舉證他手機完全沒問題,或非故意關機,或非自己手機有問題都很難。
對方手機未開機 , 且沒有設定轉接到語音信箱時
就會聽到「您撥的電話未開機,請稍候再撥」。
對方手機收訊不良 , 且沒有設定轉接到語音信箱時
就會聽到「您撥的電話沒有回應,請稍候再撥」。
我也被誤會過.....
還被對方說陰險 假裝收訊不良.....
但我真的沒接到電話呀!!
還沒查清楚前 請勿以【人性本惡】論做任何評判...不公平啊
以我自己使用的三星i908(2008年機)為例,有幾次經驗,
朋友說一call我手機馬上進入語音信箱,好像沒開機一樣,
但是我確定當時有開機,收訊良好.
應該是我的手機的問題

當然,如果故意不接,那一定是因為設定了黑名單
歸納有幾種語音,若有設定轉語音信箱會再有轉語音信箱的語音。
1.「您撥的電話未開機,請稍候再撥」
2.「您撥的電話沒有回應,請稍候再撥」
3.「您撥的電話通話中,請稍候再撥(或已為您插撥)」
4.「您撥的電話現在不方便接聽…」
5.「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6.「嘟嘟嘟嘟嘟嘟嘟嘟嘟…」

對方手機未開機、無訊號或當機 -->1
對方手機有開機,但無訊號或撥不入-->2或6
對方講話中 -->3
對方按拒接 -->3或4或5
對方手機設黑名單或白名單 -->2或4或5
自己手機撥不出去 -->6或無聲
基地台塞機 -->2或6

不曉得這樣對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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