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這幾天有陸續的繳錢了~但他還是說我有兩期帳單是過期的~這樣會不會太過分了阿~我十一月份的已再上星期三時繳完了~現在十月的以繳到剩下三千多~他們客服卻說我十月還有兩千多與十一月七百多外繳納~這在搞什麼阿~真的不想再用遠傳了~且客服與專員的態度又不怎麼好~誰還會想再用繼續用下去阿~
你們都是濫好人,被財團剝削卻不敢吭一聲,我就欠繳了兩萬多元,被電信公司連續打了半年多的催繳電話,還說要送我上法庭,我不繳就是不繳,我說要送你就送好了,拜託快點送,別光說不做,最後電信公司被逼急,說起碼還一些,給點面子,他們也不會為了區區兩萬元真的跟我打官司,律師費都不止囉,我本想說要真的告上法院,我就每天砸他們一片玻璃,石頭我都準備好了,結果沒被告,也懶得再對我打騷擾電話,就當什麼事也沒有發生過,害我還要自己把那些石頭拿去丟掉!切!!ps:我是晶片卡被人偷走,5天之內被打兩萬多元,被電信公司發現異常斷話,還怪我自己沒辦掛失,我只知道使用者付費,誰打的你找誰去呀,叫我受害著去抓小偷,我去哪抓呀,又沒通聯記錄,又不能竊聽,又沒有神通,有能力抓的不去抓,沒能力的就活該倒楣?自己吃悶虧?門都沒有!
回樓上!!事實上的確是你的錯阿= =.因為你沒辦遺失,造成費用上的產生.又不是說你遺失電信公司就會知道的吧!!照你說的.電信公司又沒神通.誰會知道你遺失晶片卡.到最後被盜打2萬多.這不怪你自己還要怪誰.外加上說明細需本人申請.電信公司也沒義務幫你跟警政單位報案.到最後祇會讓你信用破產而已.好自為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