惡魔的右手 wrote:
只要你沒有因為"假裝你是警察"而取得不法/不當利益
又何須擔心被告?
台灣的法律雖然常常保護壞人,但還沒那麼智障...(恕刪)
你之前的文章可沒提到不法不當利益這段,
要是沒人反駁你,沒法律常識的人看到可是很容易被你誤導,以為可以隨便冒充警察,
你反而該感謝koryu0331提醒你補充吧,
而且你講法律常常保護壞人也是個過於偏激的錯誤觀念,
法律並不是個活物,不會主動保護人,人只能自己主動拿它來保護自己,
講法律會保護人已經是個錯誤,講會保護壞人更是個錯誤,
台灣雖然號稱民主,但是台灣人法治觀念非常薄弱又非常缺乏法律知識,
一但被侵犯權益又非常被動要求政府幫助,
如果政府沒有『天眼通』、『他心通』、『主動』發現並主動幫助便開始罵政府無能,
更進一步開始罵法律只保護有錢人、壞人,
連自己正在破壞民主的價值『法治』而不自知,
怪東怪西就是不會怪自己為何不去了解跟自己權益息息相關的法律,
只能說這就是台灣人的通病。